老子在《道德经》第八章中讲:“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正善治,事善能,动善时。夫唯不争,故无尤。”
老子认为人们应该像水那样,给万物送去好处、带来生命,要有所“为”,但是“为”的目的不是去争名夺利,做事情不要总想着回报,要不计得失。因为不争名利故而无忧,得以健康的生活。
在《道德经》第八十一章中,老子进一步说道:“圣人之道,为而不争。”他号召人们应该学习水德,以“不争”为修行动机,以“为”为行动指南。“有所为有所不为”是“为”的关键和成功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