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微信里看了这么一个视频,婆婆当街坐着,儿媳在一旁牙咬着数落,飞起一脚用脚踢婆婆肋处,婆婆忍着剧痛,表情难看,儿媳似乎怒气未消,上前要打,被众人拦住,人们同情心昭然若揭。
然而,正在我看得入神的时候,有个网友突然发出一个语音:“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这句话无可厚非,因为人们站的角度不同,会发出不同的声音,对同一件事情“有人向潘,有人向杨。”社会不可能像欧盟一样用同一个声音讲话,社会是多面体,多角度,多立场,多观点,更加多元的彰显个性。
话虽这么说,可是我心中还是难平,于是我回敬了那个网友,说了一句:“踢人之人必有踢人的理由。”我又说了一句:“这女人为什么坐在地上,为什么不坐在沙发上,这女人为什么还抱住孩子,自己挨踢就算了,吓着孩子怎么办,唉,这女人!”我说的这句话,话里有话,含蓄的同情了弱者,委婉的批评网友,笑看侵权者施暴者,在强势面前,是非观念模糊,甚至于为施暴者开脱。如果这网友与那儿媳是朋友,我心里好受些,因为有人的观念随情境而变,会出现“向亲不向理”的应变,也符合常理;如果这网友与那儿媳没关系,这观念就相当危险了,轻重不分,是非不明,施暴者没有得到应有的谴责,相反得到人们的屁护,社会都若如此,良知何在,信仰何存,在现场突然冒出一句令人瞠目的话语,这让处于良知的人们无所适从,再次遇到“向潘向杨”选择。
就是现在很多人觉得自己认识的人做很多侵权行为,施暴行为都可以理解,都会给他找理由开脱,我个人认为这是不公平的行为,是一种社会扭曲的心里。我们应当远离施暴者,社会最为起码的道德良知要倍加呵护,珍惜社会最为原始的冲动。
真正的炼狱不是被施加暴行的女人身上触目惊心的伤疤和她们精神上的痛苦,而是社会良知的泯灭。施暴者的地狱是他永远都摆脱不了失败者的噩梦,他立在黑暗中,无处宣泄自己内心的愤怒、不甘,整个世界都像一堵墙一样横亘在他面前,阻挡着他去自己想要去的地方。然而,有了无知的开脱着,施暴者又从地狱跃上了天堂,所以,社会的反映,人心的向背,社会的舆论,对施暴者至关重要,施暴者就是借助社会人们不同认识而兴风作浪,社会的不良反应有时会助纣为虐。
习惯用暴力来解决问题是一种性格缺陷,也是顽固的心理问题。回顾那个儿媳踢打婆婆的镜头,儿媳在踢打婆婆时有一脸的愤怒,一脸不自信,于是使用了武力,谁知武力并不能排遣心中的怨恨,从外表看,她相当的厉害,可是,在众面前依然可以出她内心的不安,甚至到了无可奈何,非施暴不可了,完完全全是外强中干,色厉内荏了,人格的缺陷表露无疑,假意的自信和潜藏的自卑令施暴者越来越黑。可是正是有人对施暴者理解,社会才突然转折,变得是非观模糊起来。
懂得爱人,建立一种同情心,远离施暴者,坚守社会最后的底线,并不是一种与生俱来的能力,而是在外面,在家庭反复练习中养成。当旁观者选择观点时,不仅应该重视感情与亲近,更应该重视社会的弱势,要爱这个世界,就要有一种爱的分辨能力,如果不分彼此,随意性对待暴力、冷淡、疏远、冲动,这些都将是导致一个人爱无能的致命缺陷。
法治文明是一个社会最后的道德底线,同情弱者,远离施暴者是社会良知,积极坚持底线与良知是每一社会公民首先要坚守的,也是全面建设和谐社会基本内涵,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更好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在建立法治国基本方略情况下,在民众中培养核心价值观十分必要,社会公民不仅要遵守民主法治,更应该坚持道德底线,这才是社会的基本内涵,加强文化建设,明显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对施暴者加以必要的社会舆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才会深入人心,良好思想道德风尚才有可能弘扬。远离施暴者,让施暴者虚弱的内心无处躲藏,社会和谐就会到来,并形成良好的风气。
远离暴力,远离施暴者的地狱,这是社会人最基本的也是最利己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