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闻报道:
阿里巴巴集团,针对此次参与“内网秒杀月饼”的5名员工,作出全部劝退的决定。参与决定的包括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马云、CEO张勇等多位核心管理层人员。内部信表示,之所以处理的这么重,因为阿里是一家把权力真正下放到每个普通小二手里的公司。她希望每个同事,都能够学会约束自己的欲望,尊重自己的能力,敬畏手中的权力“”。
“学会约束自己的欲望,尊重自己的能力,敬畏手中的权力。”看起来是很正当且充足的理由,那么是否真的如此呢?
1、秒杀。
什么是秒杀?大家都知道,秒杀比的就是手快,涉及到网络、配置等。普通人也许只能靠自己手快。而程序员可以通过技术来避免人工操作。所以诞生了许多抢票软件,阿里旗下UC浏览器就有抢火车票的软件。(价值观是否不统一啊?)
2、阿里内部的秒杀是否明确了规则,不能利用脚本来秒杀,是否明确了规则每个人只能抢一个或有限的数量?
如果没有,那程序员利用技术提高效率是近乎本能的行为,不具备这样本能,称不上是一个好的程序员。因为程序的本质就是利用程序来提高效率。
3、阿里内部的秒杀程序是否避免了大部分漏洞。事实是这个秒杀程序很烂非常烂,不但流程有问题,比如抢到了不是跳到付款页面,而且技术很烂,所以几个程序员很轻易就发现了漏洞。当然,这并不是理由,只是证明了阿里内部应用水平之低,负责写这个程序的人一点不负责任。让我想起ATM乱吐钱,错的不是银行,而是那个凑巧取钱的人。
4、是否对不具备技术能力人的不公平。如果绝对公平,当然是不可能的。世上本没有绝对的公平。
比如其他员工电脑配置差,手上正好有事,抽不开身也没抢到,那抢到的是否对这些没有抢到不公平呢?月饼数量有限,注定不是每个人都能抢到。
5、阿里以违反价值观的名义开除这5名员工是否合理?我国的劳动法没有哪一条规定违反公司价值观就被开除的。何况所谓价值观是很广的概念,并没有明确的定义哪些是违反价值观。
随便哪里不对就可以被扣上不符合价值观的帽子。不小心迟到可以说你违反价值观,工作出差错违反价值观,不加班违反价值观。这样的价值观,实在让人心惊胆战。
6、这几个开发人员是否恶意呢?发现漏洞,没付款,并且主动上报给行政部。这完全不符合阿里所说的恶意,监守自盗、转手获利等假设的行为。假设的都可以当真判断和处罚的依据?幸好法律不是阿里HR来制定的。
7、那么其他标榜自己是科技公司的会如何处理这样的事情?比如google,facebook等。据内部员工讲这些公司都很鼓励所有员工运用技术提高效率优化资源,比如google员工利用诸如自己开发的T 恤警报器来抢免费T恤。免费哦,亲,阿里月饼还要付费呢。
就算国内的百度360腾讯也不认同这种处罚方式,向这几个开发递出了橄榄枝。
以前有个说法很流行,百度技术,阿里运营,腾讯产品。果然是有道理的。
综上所述,阿里并不是一家尊重技术人员的公司,不是一家科技公司,不是一家工程师文化的公司。
阿里味的月饼,开发人员还是不要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