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暮色渐深、华灯初上的街头行走、行走。混迹于热闹的人群中,只想让那份喧嚣,暖透我微微寂寞的心。真的,微微而已。习惯了两个人,突然回到孤单,偶而难免伤感。
曾是那么纯粹的独行侠,自由、自我、也习惯自处。如今的我,竟会害怕孤单——可笑,也可怜,多少。原来时间,真的可以改变一个人。习惯,也是一剂会让人上瘾的药。
从来不是张扬的人,也谈不上活力四射。骨子里是平淡、内敛的吧。闲暇时喜欢泡杯浓醇的咖啡、或者温润的红茶、抑或醉人的洋酒,轻轻地啜饮着,啜饮着,手边翻本好书——小说、诗歌、历史、哲学都可以,对脾胃就好。BGM的话,随心情而变,Jazz、Classic、Pop、Country、Light Rock,各有各的味道。
不看书的时候,看碟。不过许是因为性子太急躁,对电影拖沓的节奏忍受不能。往往看到一半就给掐了,真正从头看到尾的很少,除非一、真的太吸引人;二、我在陪别人看……
有时候也想写点什么,却总因为太过追求完美,往往不能结文。只余下无数长长短短的断篇,唯一一篇完工的小说,也久久没有舍得拿去投稿。无关自信,只是尚觉不够满意。虽然真的不是很擅长构思诡计,却对侦探小说的创作充满热情。 希望能有一天,看到自己的文字,刊载在《推理》或者《推理世界》上。希望,也努力。
然而也不是纯粹的好静。呵呵。毕竟有在嘈杂的环境里沉浸于书乡的实力。而且,认真算来的话,喜欢飙车、喜欢器械运动、喜欢射击、喜欢格斗、喜欢旅游。也有着激烈的性子,虽然是隐藏在温和的外表下。不在乎的事情很多,这些方面配合度很高,够随和;但是自有底线的坚持,不会为任何人改变,够固执。
从来称不上感性的人,笔下也多是议论的文字。现下偶尔的寂寞和伤感,却成就了这篇半是抒情、半是叙述的文章,也算是小有所得?
忽觉夜阑,匆匆搁笔。未尽之情,且待下次抽风再抒不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