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朋友同时送来了螃蟹与羊肉,收拾炮制之后,清蒸螃蟹与手把羊肉这两道完全不搭界的菜今天中午同时出现在了我家的餐桌上。
吃螃蟹,完全是门外汉。上网查阅好几篇做法,吃法,再比较甄别,选定了自认为靠谱的,吃将起来。我热衷于吃螃蟹,大概是受了《红楼梦》的影响。大观园中众才女吃螃蟹,喝酒,作诗,好不风雅。今天,也蘸着姜醋吃了蟹肉,蟹黄,也喝了黄酒,只是没做出诗来,这风雅附的不够彻底,惭愧。
正低头专心抠着蟹黄呢,座中一男同胞冲着我抱怨:“嫂子,换二锅头来,这黄酒,留着炖肉时候用。”我抬起头,看见他一手拿着刀,一手按着盘里的肉,切下大块,吃进嘴里,两只手油乎乎的。把高度的白酒换给他,才安抚住了他受冷遇的心和嘴。“咱内蒙汉子,就得这样大块吃肉,大口喝酒,那螃蟹,吃一晚上也吃不了一两肉,有啥吃头!”
南方人细腻,他们在耐心的掏着蟹黄;北方人豪爽,他们在大块地切着羊肉。亦或是因为耐心掏蟹黄,南方人才细腻,因为大块切羊肉,北方人才豪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