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工作地点的变动,我拿着几年前在公司附近的公共停车场办理的停车月卡和50元月卡押金收据,到管理处去办理退卡。可是得到的答复是,月卡办了就不可以退。问工作人员不能退的原因,她告诉我她是像她的领导~管理处的主任询问过,主任这样告诉她的。
我打电话给这位主任,我再次向他说明情况后,他说规定是不能退的。按照当时办理月卡的说法我所交的50元钱是押金,那就说明这个押金是可以退的,卡自然就可以退还。我问主任不能退的文件依据是什么,他说是在办卡的时候,工作人员有给办卡的人看相关规定,而我的确没有看到过这个所谓的规定。如果由于工作人员工作疏忽或不负责任,没有给办卡的人员看这个规定,又怎么办?主任对这个问题置之不理,只是一再说不能退,50元是工本费。这个似乎有点太贵了,银行卡是存钱用的,比停车卡应该重要的多,但工本费也没有这么贵……
我和主任在电话里没有谈好,他呢没有表示会继续商谈或处理我提出的疑义。
放下电话,我想了挺久。现在管理处明确表示不会给我办理退卡手续,也不可能退还50元钱。由于我的工作地点已经不在那里,为这件事再跑过去,要花时间;为50元钱再继续坚持下去,还会花精力,而最后是否能拿到这50元钱也还是未知数……
这件事不算什么大事,对于我个人来说,办不成的损失也就是50元。但是,是不是还有人和我有同样的经历?稀里糊涂就没了这个押金?根据我从管理处主任那里了解到的情况:
1、管理处没有合理依据收这个钱;
2、工作人员在办理月卡时,也没有严格地按照流程让办卡人清楚了解到卡是买的,交的不是押金;
3、既然是买的,开给我们的应该是发票,而不是收据;
4、即便管理处收的是工卡费,这个价格是否合理,有没有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这几点我觉得需要有合理的解释。
而更为重要的,也是我觉得一定要坚持要回50元钱的理由是,我们在面对不合理现象时,我们每一个个人应该坚持正确的,而不是根据成本的高低来决定是否做正确的事。
思来想去,我最终拨通了消费者热线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