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我完全不能理解“生活”这两个字。
遇过的人都会说生活,但没有一个教过我什么叫生活。
空旷的两个字,十四下笔划,构成了从我们睁眼到再也不睁眼的一条轴。
很多时候,越是简单的越是没法解释。年少无知的时候,不屑一顾的某些事情,几年过去才发现它有多伟大。二十出头的年龄不敢妄言明白生活的真谛,只是越接近越明白随性是种勇敢,越害怕越懂得享受。应了那句话,懂得越多才越觉得自己渺小。
小时候,在麦地里打滚弄的满身谷壳,太阳下山了才想起害怕,怕到不敢回家,怕到觉得是世界末日。上学路上手里拿着一张用来交书费的红票子,到教室发现两手空空,顿时满头大汗,连脸色都变成青色。高考失利的那天,觉得世界也就这样了,不是想逃避,那时候真觉得高考就是一切,不成功便成仁……现在想想,多少无关紧要的事害的我们担忧了一整段岁月。
人呢,人也是一样,山河故人里面讲“每个人只能陪你走一段路”生活是场无止境的旅程。一路有人上车,有人下车。有人和你打过招呼,陪了你一段时间,有人连招呼都不打就那么消失了。每个人的初恋都是一场电影,主演是自己,观众是自己,最后感动的也是自己。
侵占我整个青春期友情的是m,记忆里他并不是很好看,也不是什么学霸,只是都很干净,像矿泉水,后来看到一本书里说像他一样的人家庭大多都是和睦宁静。那时候我就是个叛逆的人,一方面羡慕那些整天不上课四处逛的“坏”学生,一方面也会为考试成绩担心。他不一样,他好像没有受到青春期叛逆的影响,不羡慕,不自卑,不骄傲。没有风生水起,却也十分坦然。初见我是很不待见这类人的,觉得无趣。我有自己的朋友圈,走到哪都会有人打招呼,不回家也不会饿死,那时候我享受怎样。真正认识是在一个学校老师的补习班里,我英语一塌糊涂,他尽管也爱玩,却仍比我好得多。年轻的日子总是漫长,补习班没多少人,一来二去也就熟悉了。谈不上朋友,泛泛之交。两个班离得近,有时放学回一起去补习。
第二年,分班后他成了我的后座。新班级,老“同学”,理所应当的走的比较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我不听课,下课抄他的笔记,爱上了在他的书上乱画,他也想反抗,可我向来就不是谁都能随便破坏我爱好的人。他就那样纵容了我一整个学期。我下楼会给他带一根冰棍,他下楼会给我带杯奶茶。岁月静好。后来的日子,我终于成了自己一直羡慕的“坏人”。他还是中规中矩的上课,早晨来了把书包放下就出去耍,中午之前从外面回来给他带好饭,一张桌子两个人吃饭。下午或者睡觉或者再出去。晚上会一起放学。那种日子,就这样简单着。
“我淋过最大的一场雨,是你在烈日下的不回头。”朋友写给我的。看完这句话之后,没哭没笑,就在想,以后所有离别的日子一定不要是夏天,不然真会热出眼泪的。
你看,一段不长不短,3年多的友情,太阳把它晒融化了。可我还是没有失去什么。当年瘦下去的几斤肉,以3倍的方式回报我,我的社交软件里也多了几个名字,逢年过节还会毫不吝惜的送出一句祝福。被人提起谁,我也能告诉他们,谁喜欢喝芒果沙冰,谁吃炭火烤肉,谁喜欢看火影…真的什么都带不走。
当你独自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就预兆着你也要独自离开。长路漫漫,谁都不能带走你珍爱的东西。那些被走散了的人带走的东西,总有一天会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