鸟去鸟来山色里。大山里的女子,眉眼都是山泉水浸润的。这茫茫大青山,是她生命里最美的一道囚笼。独自一个人在山间游荡,父母早亡殁了。每天只吃点新鲜的果子,弹琵琶,唱歌。山泉浸润了她日益清灵的嗓子,冬天才下山去舅母家住。山里待久了,话也少,她活得像半个鬼魅,见不得太多人气儿的。
她见到他,也是寻常的大山里的俗套。迷路的野猎的公子,循着她天籁一样的歌声走来,冒昧的请求留宿。为了他手中刚打下的新鲜野鹿,她欣然同意。
两个人沉默相对直至天明,他在晨曦中看清了她的脸,脸颊上还残留着鹿肉的油光,却仍难掩倾城俊秀之姿。他呢,则是一派富贵繁盛的孔武之气。
他看着她说,跟我走吧。
于是她无言的回房间去收拾行李。几件布衫,半只鹿腿,如此而已。他送她进宫做宫女。他自己则是承恩殿前的带刀侍卫,四品京官的儿子。人人抢着巴结他,他忙着把收的礼物捡几样新鲜的,趁她走进浣衣局的时候偷偷塞在她怀里。
十几岁的少年,心是真的,情也是真的,干干净净的就像她常喝的山泉水,又凉又涩的清甜。
于是她甘心舍弃自己的大青山,走进他的紫禁城。
他说等我二十岁及冠了,我娶你,成么?她迎着阳光笑,笑得像天上还没完全隐去的温柔月光。
十九岁的时候,他随父出征去边塞。临行前,他说等我保家卫国得胜归来,我给你带回来大雁的羽毛,做最与众不同的凤冠。他请她再为他唱首歌,就像他们初识那样。她没开口,出了大山以后她再没唱过歌。
他走了,保家卫国去了。
他再也没回来,他的生命永远定格在了十九岁的边塞。 她知晓了,仍跟没事儿人似的,日子还是照常悠悠地过。
别人都骂她狼心狗肺。几个月后匈奴来和亲,乌压压的一片人海,只她一个人站了出来。她说让我去吧。皇上问她叫什么,她没名字。她府里的女官叫王昭君,于是她就说自己是王昭君。王昭君那么势利的人才不会出塞呢。但她不在乎,她叫什么李昭君刘昭君都行,她只想出塞。
她成了公主,三天后出塞。她很高兴,想着这样也算配得上他了。出赛那天是个大晴天,天清明的像大青山上的天,不像紫禁城的天。车马浩浩荡荡入塞关的时候,她忽然抱起了琵琶,开口唱了那支他们初识的歌。多年不唱了,她的音色已有些哑了,风采却不减当年。
孤雁飞过,应和几声哀啼。她终于明白了,生命就是从一座大山到另一座大山,有时候路上有人陪你,有时候你自己模仿别人的行进,她为了他两次逃离自己的大山,她想这也值得了。
一年以后单于一家老小都被刺杀,她也失踪了。
史书上没写那么多,就写了一句:昭君出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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