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生命中,一切美好的回忆和故事似乎总离不开歌。尽管我不会唱歌,而且很多与歌相关的故事都是随机的或者是即兴的,但那些回忆因为有了歌而变得圆满、丰富、多姿。所以,做了老师后,哪怕是偶尔的惩罚,我都会希望是唱歌。
读大学时,正在追求我的春哥,请我出去吃饭,菜迟迟不上来,他因为紧张,频繁站起身催服务员,快到收银台的时候,看到一个麦克风,那时候武汉大街小巷的餐馆都有卡拉OK。他突然停住脚步,拿起麦克风,说我想为一个女孩唱一首粤语歌,听得懂的朋友等下请鼓掌。
那家餐馆素来生意很好,已经坐满了人,大家都看着他,他拿起麦克风清了清嗓子(我猜是为了缓解紧张情绪)后唱了起来,他含情脉脉地将目光钉在我身上,伴随着音乐,动情地唱完了那首粤语歌,有几个人鼓掌了。春哥握着拳笑着对他们说:“多谢,多谢。”我一个字都没听懂,但也象征性地鼓了一下掌,春哥红着脸坐下来了。我最爱吃的小龙虾上桌了,这首歌就这样轻易地被甩在了一边,成为这顿饭的一个小插曲。
后来我才知道他唱的是陈百强的《偏偏喜欢你》。尽管那个傍晚,这首歌我一句也没听懂,但我记住了落日的余晖里,那个年轻的少年郎,在大庭广众之下,对一个女孩高声的歌唱,歌声里都是青春年少的热情和义无反顾。一直到现在,只要去唱K,春哥唱的第一首歌必定是《偏偏喜欢你》,然后将目光聚焦在我身上,像那时候一样唱的温柔似水。我也必定接住他伸来的手,站起来和他胡乱地跳上一曲。
一直到现在,我们俩时不时就会忆及那个傍晚,他的心知肚明和我的一头雾水。我们甚至还演绎了很多个版本,比如,要是我听得懂粤语歌,接下来是不是要表白?要是我觉得他很无聊,不给面子,站起来转身就走呢?要是他正唱的投入的时候,我最爱的小龙虾上来了,我打断他说,咱们吃虾吧,会不会很尴尬?
……
谁知道呢?总之会唱歌的他给我们的爱情故事带来了浪漫和甜蜜的回忆,这就够美的啦。
去年,笔试成绩过了暨南大学华文学院分数线的王涤非来广州复试,我们在微信里约饭。他从陕西人民广播电台辞了职,刚下飞机,还在地铁上,作为他老师的我,看到他的付出有了收获,也很激动。我们聊了好久,说了半天关于研究生复试的事儿,还回忆了好一会儿跨专业考研的艰辛。突然,微信那端没有字打过来了,换成了一段语音,我轻触了一下,就听到了一段歌词:
还记得我们曾经
肩并肩一起走过 那段繁华巷口
尽管你我是陌生人 是过路人
但彼此还是感觉到了对方的
一个眼神 一个心跳
一种意想不到的快乐
好像是一场梦境 命中注定
你存在 我深深的脑海里
我的梦里 我的心里 我的歌声里
是他唱的,声音不大不小,微信这端的我,懂得此刻他的心情,他在咏唱他对梦想的感觉,还有即将拥抱梦想的喜悦。因为是在地铁上,我点开语音的时候,还听到了报站声,画面感很强,我反复点开听了好几遍,那歌声里都是他的开心、激动以及苦尽甘来的满足。最后的那一句,我听到了哽噎声,他是喜极而泣了!我只敲出了一句:涤非,好样的。之后,我们就沉默了。
后来,每次坐地铁,或者有学生给我唱歌时,我都会想起在地铁上,心潮澎湃唱歌的涤非,他踌躇满志的样子,他奋力拼搏的样子以及他高兴地哭了的样子。我在他的歌声里看到了一个立体的不一样的他。他用曲婉婷的《我的歌声里》将他复杂的情绪表达的那么淋漓尽致,宣泄的那么酣畅彻底。
通过他唱的这首歌,我看到了梦想的样子:它不是一个抽象的词汇,而是一个具体的存在。你肯定不知道,那时候,我多么羡慕他会唱歌。
上个月,我和志浩聊天,那晚也不知怎么了,一向早睡的我居然睡不着,我们天南海北的聊着,主要是我说,他听。我仿佛一下子回到了多年以前,跟他讲了一大堆陈芝麻烂谷子的往事,那些事儿都已经快被我遗忘了,他们已经是历史了,陈列在我记忆的博物馆里,被我不经意的锁上了,因为不常开锁,那些往事有的已经蒙了尘,有的已经结了蜘蛛网,有的已经脆了,马上就要被风化了,还有的已经几乎被我埋葬了。
大抵因为志浩是个很好的聊天者吧,亦或者我自作多情地以为他会对一个中年大婶那些青春年少的故事有兴趣,所以,我大着胆子、毫无戒备心地将记忆博物馆里的私家珍藏一个个拿出来,几乎是挨着个儿地说了一遍,他没有表露出厌烦或者困倦,间或插上两句话,我像个啰嗦的老婆婆,絮絮叨叨讲了差不多三个小时。
我忘记了此时已经夜深人静,也忘记了我和他其实是属于两个世界的人。
等我打了一个哈欠,才发现已经快凌晨两点了。窗外有一弯新月,将树的影子挪到我盖的被子上,我不时翘起腿看看月光下覆盖了树影的被子,觉得很有趣。风微微地吹着,树影来回晃动,发出窸窸窣窣的声音,提醒我不早了,该睡了。我们几乎是不约而同地说了句:时间不早了,晚安。说完这句,他又说,阿杜,我之前唱了一首歌,很适合你的故事,是一种朦胧美,我发给你,你听听。
我点开一看,是他唱的陈奕迅的《十年》,我调到可以听到的最小的音量,完整地听了一遍,听完我有一种感觉,记忆博物馆里的那些故事又可以沉睡很久了,然后,我又打了一个呵欠,沉沉地睡去了。
早上醒来后,我发现这个熬夜的夜晚很美,美的让人觉得不真实,好像是一个梦,新月、树影、私语,一老一少,一个说,一个听,万籁俱寂,我仿佛回到了多年以前,那些笑,那些眼泪,那些味道,都用讲故事的方式过了一遍。要不是微信里还存有志浩自己唱的《十年》,可能我会抵赖,说昨晚是假的,因为我习惯早睡,还好,有歌为证,表示它的确美过。
我在想,在不断重复的日常场景中,在日复一日的更替流逝中,很多事情和很多人是不是只剩下了一个影子,静静地呆在那里,没有一点声音,因为有人会唱歌,因为有人唱了歌,这些影子就活了,在歌声里跳起舞来。
没错,就是这样,一定是这样。
歌声里里的人和事儿是审美的人和事儿。这样流逝的人和事儿是有美感的,不是孤零零的,而是增加了很多附着之物,可以观赏,可以品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