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中学老师落幕,千万盏名叫歌颂的灯亮起。幕布后面穿出校长窸窣的笑声,台前是学生断断续续的泣涕和社会高举的挥舞着的道义高旗。
莫言的《十三步》依旧继承了他原有的夸张迷幻色彩,将民间社会现实里的善态丑态展露无余。中学物理教师方富贵在激情洋溢的课堂里倒下,但他并没有死。校长为了用他的死营造舍己为人的人民教师形象,来激励学生读书,同时让学校在社会中产生良好的影响,把未死的方老师塞进棺材送进了殡仪馆。校长把方老师伸出来求救的手放进棺材中去,不准方老师发出一点动静,给方老师灌输舍小我性命求学校大局的“清高”思想。可笑,可悲,可怒!
在儒道至上的中国,利他主义向来是倡导的道德观,而利己主义是被唾弃的,被批判的。不得不承认,在人口基数这么大的国家,如果没有集体意识和利他主义,人民的生活必然走不到今天这一步。但是,人必须要处处利他吗?作为老师,就必须要当一个不考虑自己、一心只为他人的人吗?我想持保留意见。
一个人无私奉献,把自己的一切贡献出来,受益者感到满足。但是至少在这一点,受益的人就是一个享受他人劳动成果的不够无私的人。如果在之后无法完全达到互助,那么一定会出现劳动收支不平等矛盾,所以,一方的利他便会导致另一方的不利他,完全实行利他主义是很难的。那为什么一定要求老师就必须成为一个利他的人呢?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一句赞颂爱情的诗如今完全成为歌颂老师的名句。这的确为老师送来了温暖,让老师明白自己的付出是没有被埋没的,但同时也为教师这个职业扣上了一顶“我将无我”的大帽子。我们都对这样舍己为人的老师充满向往,但这种想法就是利己的,是自私的。这是不公平的。老师也是人。她们教书育人,勤勤恳恳,但是并没有肩负着为学生呕心沥血的责任和义务。她们只需要尽好自己份内的责任,不需要接受这些道德绑架。她们辛苦地劳作不是为了去成为某一种自我营销的广告,只是在自己的道德层面成为一个优秀的老师。但是她有权利只是做好一名合格的老师,可以不为了工作来牺牲自己的生活娱乐。但是这也绝不是老师可以师德败坏的理由。我们只是需要在合法的限度内给老师多一点宽容,让她们不再被道德绑架所恐吓,让她们可以在自己的生活限度中成为一个不被工作所时时占用的人。当然,我们也赞同那些兢兢业业、时刻为学生着想的老师,并且对她们表以崇高的敬意。
莫言用讽刺来为老师发声,我也就是在这里随便说几句话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