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的路那么多,为什么我偏偏选择写作这一条

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

世界上的酒馆那么多,为什么我偏偏选择走进这一家?世界上的人那么多,为什么我偏偏选择你这一个?

说是机缘巧合也好,说是命运安排也罢,反正不会是无缘无故。万事万物彼此联系,互相纠葛,必是因为深爱。

那么,世界上的路那么多,为什么我偏偏选择写作这一条?

从小,我就有一个梦。一个关于写字的梦。尽管事到如今,我什么都没留下,但我毫不避讳提起我的梦。

小学五六年级的时候,对写作文印象深刻,每天最后一节自习课老师会给一个命题,无非是一件难忘的事,我的爸爸,秋天到了之类的,我倒也写的不亦乐乎。洋洋洒洒,畅快淋漓,一篇八百字的文章几乎是一气呵成。

写完之后就放学了,背着书包走在乡间的小路上,跟小伙伴们说说笑笑,打打闹闹地踏着夕阳归家。那时不会为赋新词强说愁,那时不会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泪下,那时不写儿女情长,那时以为人长久。

可是,也有惆怅的时候。大概是五六年级的时候,来了一个老师,她教我们唱《往事》。

如梦如烟的往事

洋溢着欢笑

那门前可爱的小河流

依然轻唱老歌

如梦如烟的往事

散发着芬芳

那门前美丽的蝴蝶花

依然一样盛开

我转头,看到全班六十多张稚气未脱的脸庞,每个都唱的投入,我竟然湿了眼眶。

后来,老师又教我们唱《踏着夕阳归去》。

远远的见你在夕阳那端

打着一朵细花阳伞

晚风将你的长发飘散

半掩去托红的面庞

我彷佛是一叶疲惫的归帆

摇摇晃晃滑向你高张的臂弯

苍穹中有一种呼唤在回响

轻轻别后是否仍无恙

老师轻轻唱,我们轻声和,我的眼中一直涌动着泪花。

再后来,她又教了一首《送别》。

长亭外, 古道边

芳草碧连天

晚风拂柳笛声残

夕阳山外山

天之涯,地之角

知交半零落

一瓢浊酒尽余欢

今宵别梦寒

问君此去几时来

来时莫徘徊

人生难得是欢聚

惟有别离多

彼时,我还不懂离愁,还没有和谁告别。记得那日正是黄昏时分,窗外夕阳斜照。一群懵懂孩童,高唱一曲离歌,我竟心生惆怅,只想到一句,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

在生命最初的十年中,我本不是个多愁善感的姑娘。我也曾捅过马蜂窝下河捉过螃蟹,我也会把课本撕了叠成皮带绑在腰间又叠成手枪扛在肩上和一群男生上山下山打仗打的热火朝天,我也曾单手骑着自行车飞驰在坑坑洼洼的公路上一头扎进了比我深的池塘,我也会叉着腰和男生骂的热火朝天再施展我的九阴白骨爪把他们抓的血迹斑斑,我曾发誓做个来无影去无踪的女侠客策马西风仗剑走天涯,我曾把疯疯癫癫混迹于江湖的小燕子视作人生偶像而不是大明湖畔知书达礼的紫薇。

多么意气风发的童年时代,多么肆无忌惮的年幼时光。是因为学了几首伤感的民谣吗?还是因为前排男生开始给我传我喜欢你的纸条,或者是我开始意识到我的人生将面对第一次毕业第一次离别?我竟然一改往日不疯癫不成活的画风,偷偷写起了日记。

那本厚厚的日记至今还在,火红的封面,上面印着一个奖字,某次评三好学生所得。翻开是墨水写就的钢笔字,扉页已经随着岁月发黄,一字一句都是我年少的心事,它们告诉我,我曾经那样风风火火的穿过四季。而今,很多人都远去了,有的再无音讯,有的疏于联络,但他们依然鲜活的留在我的日记里,告诉我他们曾经来过。

上了中学,读了一些诗集,开始写起诗来。老师很是鼓励我,暗地里借了好多书给我,有国内名著,也有外国文学,让我带回去看,不要对同学声张。他又问我能否把日记给他看,尽管当时的我觉得里面深藏了太多秘密,因着他的真诚,我还是拿给了他,看完后他写长长的批注给我,还留下了一首顾城的诗,我好似已经忘却。只记得他总是说我是有天赋的,一定要坚持写下去。

中学的时候我还是极为勤勉的,几乎是笔耕不辍,暗夜沉沉,万籁俱寂,众人皆睡我常常独醒,也不在乎是否有明月与星光,点一盏孤灯,伴着窗外的风声雨声,让手中的笔摇曳生姿,好不快意。

许多年过去了,我不敢再联络他,尽管我们当时已经亦师亦友,聊过文学,聊过梦想。现如今,再也没有人会跟我说起这些。后来有一次回老家,在镇上看到他,步履匆匆,身边走着一个女子,我只是远远的观望。师情枉对,深恩负尽,我又如何相迎?

那时我们有梦, 关于文学,关于爱情, 关于穿越世界的旅行。 如今我们深夜饮酒, 杯子碰到一起, 都是梦破碎的声音。

在中学时代,也是有一段暗淡无光的日子。曾经一度抑郁,写了很多书信,关于灵魂,关于生死,关于尘世,到处是重重迷雾。现在看来又浅薄又装腔作势。几本日记都能编成一本索然无味的自传,让我重读之时大惊失色,羞愧难当。

上大学之后,除了博客,我便很少写字,日记也不写了。忙着一些没有意义的事。那几年,我就像一团乱糟糟的柳絮,风一吹,就随处乱飞。心没有栖息的地方,该是人生中最荒废的时光吧。

还没有毕业,我就跑到一家出版社实习,编了很多书。励志学,成功学,鸡汤学,情感学……那几年很流行这样的书,在书店,超市,地摊随处可见。不需要耗费脑力,按照套路编下去,一个星期就可以出一本书,最后再署上老板的名字,运气好的话还可以挤进当月的全国畅销书排行榜前十。作家老板告诉我们,很多所谓的作家都是这样,背后有一个强大的写手团。

在那里,我最花心血的是编了一本历代状元之谜。翻看资料,搜集历朝状元的轶事野史,引经据典,每一个章节的命名和编写,都是挖空心思,绞尽脑汁的。 然而,这个急功近利的时代,这样题材的书注定是要淹没在茫茫书海的。这本我唯一花心思写的长篇,我离开的时候,悄悄的把它拷进了我的U盘里,后来,电脑坏了,底稿也丢失。我在市场上,再也没见过它。

当时,也是因为这本书,作家老板决定调我去北京总部实习。那是2008年,正值北京奥运会,人人都想去北京,而北京的文化氛围一片欣欣向荣,我却想都没想,就放弃了。别问我为什么,年轻的心就是这样,骄傲而任性。还有,爱情至上。

后来,我还是没有死心,带着自己写的两个中篇,一篇古言,一篇校园,又去了一个出版小说的地方面试。主编看了之后说,文笔还行,但我们要的不是这种文风。我给你一个书名,你回去把整本书的提纲列出来,再写五个章节,三天后交给我。当时,旁边有一个年轻的男孩子在画漫画,我走的时候,主编怕我不知道在哪坐车,让他送我出去。路上,他告诉我,他是专门给小说画插画的,刚毕业,总觉得现在的工作跟他从小的画家梦有些不一样。

回去后,我打开邮箱,看到主编给我的书名:今天我们开始谈恋爱吧!我无从下笔,在书桌前趴了一个晚上,从深夜至黎明,还是一个字也写不出来。

我写书的梦,不了了之。

写不了小说,我陆续写过一些文案,好像写的也不好,很少让人满意,后来照着套路写,渐渐的也能交差。卖字谋生,如鲠在喉。我卖的不好,也卖的不情不愿。

现在,我从事的工作,不需要再卖弄文字。朝九晚五,我渐渐的慢了下来,开始思考,我为什么会写字,又为什么会中途放弃?

现在看来,我曾经就如《穷途,墨路》中的保罗•奥斯特一样,怀揣梦想却屡屡挫败。黄色的树林中分出两条路,我无疑选择了人迹更多的一条。

而今,走在路上,满目路人皆行色匆匆,神情疲惫,我亦是他们中的一个。街坊巷弄,饭桌酒场,我们谈论的,无非结婚生子,购房买车,赚钱升职。

无人与我立黄昏,无人陪我顾星辰,无人告我夜已深,无人与我把酒分。你无法再聆听我,我也无法再安慰你。曾经的追梦少年,我们都长成了这样的大人。

为了不继续堕入深渊,暗无天日的活着,我重又抓住写字这根救命稻草,做一个痴人,做一件痴事,随心而写,随性而写,不必取悦别人,也不为治愈自己。但行好事,莫问前程。

我为什么会再字?有人说,文字打败时间。有人说,文字是我们的宗教,心里一撮小火,身体离地半尺,不做蝼蚁,做个写字的人。有人说,如果一个东西让你感动,你不做一点事,老天就会把他收回去。有人说,我们迷恋一样东西,自然渴望被这样东西救赎。有人说,有所寄托总好过百无聊赖。

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

我不曾想到,我最后还能想起老师曾经留给我的那首诗来。

请拿起这支花

让风在愿意的时候

吹去任何一瓣

让属于星星的道路

在空中飞散

最后,请走近圣坛

再走近些

把树枝扭弯

去等待那脆弱的瞬间


终于等到你,既然来了,就点个喜欢关注一下呗,我有故事讲与你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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