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自由是一种生活态度,需要持之以恒。我作为一名追求心理自由的躬行实践者,分享日常生活的感悟,与大家一起奔向心理自由。
家暴,家庭内的暴力行为,以前我们的观念往往停留在肢体暴力上,最近几年我们越来越关注除了肢体暴力外的言语暴力、精神暴力、冷暴力等不同形式的暴力了。
家暴的发生,有些课本会把这个过程分为五个阶段,在我自己的工作经验中,我认为划分为以下四个阶段会更易于理解和针对每个步骤进行处理。
一、矛盾的累积
我们都知道,要解决家暴的问题,不是一天两天就可以完全解决得了的,因为家暴的发生绝大部分不是突发的,而是一个日积月累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夫妻、家庭成员之间的矛盾因为家庭琐事不断积累,而这些小问题一开始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一方觉得自己忍一忍就好,另一方觉得这么点事没必要太去在意,没必要专门和对方解释、和解,于是本来很小的问题,在没有得到及时的处理的时候,就不断累积并为矛盾的爆发提供了充分的理由和巨大的动力。
二、实施家暴
在矛盾累积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或是受害者做了一件施暴者在意的事情,或是施暴者当天情绪状态较差,当这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出现的时候,暴力发生了。施暴者把之前矛盾压抑的情绪一次性爆发,受害者觉得完全无法理解为什么这么一件小事就发生了这么严重的行为。在工作中,听到比较多的第一次家暴的情景往往是施暴者喝了酒或者是遇到重大挫折的时候,而受害者当时做的行为往往是重复平时的埋怨。而在家暴的形式上,我发现了一个规律,受害者在35-40以上的,往往是施暴者单方面施暴,受害者受到伤害之后选择了沉默、哭泣,而受害者在35岁以下的,往往会在施暴者出现暴力行为的时候予以回击,从而形成了互殴、对骂的情形。
三、双方博弈
在家暴实施之后,不管是施暴者还是受害者都会有那么一段或长或短的时间是停下来思考的,思考完之后,受害者往往可能会提出分居、离婚等离开的决定,而施暴者则往往会做出忏悔、道歉、保证、承诺等行为以挽回这段关系。而在这个时候如果施暴者与受害者之间无法达成一致,则往往会有家庭的其他成员的介入。家暴次数较少的时候,家庭其他成员的介入往往是劝和不劝离,当家暴次数不断增加的时候,会有越来越多介入的家庭成员劝离而不劝和,而劝离的时候随之而来的就是财产的分配和孩子的分配问题了。
四、甜蜜期
事实上,绝大部分的家暴都会在双方博弈之后走到这一步,因为各种各样的思考,或孩子、或经济、或家人、或感情,让受害者选择了留下而不是离开,施暴者向受害者表达了忏悔和做出了保证、承诺。尽管之前存在的矛盾依然没有得到解决,但是双方进入了矛盾爆发后的甜蜜期,两人的生活似乎回到了矛盾爆发甚至是矛盾存在前一样,两人和谐相处,家庭和睦的感觉。在这个时候,双方都会有一定的调整,对对方比之前好,把自己身上让对方不舒服的地方做出了改变。
整个家庭暴力事件到此基本上结束了,直到下一次矛盾出现的时候再次重复这四个步骤。
我们非常遗憾地看到了正如我们常说的“家暴,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一百次”。在生活中,确实就是这样,在来访者选择前往咨询室求助之前,基本上都是遭遇了超过一次的家暴。当然这里面也会存在另外一个情况,那就是仅仅遭遇过一次家暴的人不会来到咨询室求助,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我相信我们应该是非常期望看到这种情况的,这说明社会的进步。
说到这里,很多人都会问,为什么家暴的受害者不选择离开?这个问题,三年前我曾写过一篇文章阐述了我当时的观点。而现在,经历了更多的案例经验之后,我想重新整理一下这个问题。
在我的工作中,每次遇到家暴的案例,我都会问这么一个问题“是什么样的原因让你选择继续留在这个家而不是离开呢?”得到的答案,大概总结如下。
一、为了孩子
为了孩子,这是绝大部分受害者都会说到的一个原因,在孩子成长环境的重要性被无限放大的社会环境中,夫妻中一方受到家暴的时候,往往会担心离婚会对孩子造成不良影响,而在他们看来,为了孩子留在这个家庭中是他们最大的动力和支撑点。而另外一种情况则是,施暴者会用孩子来威胁受害者,如争夺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如胆敢离婚则对孩子家暴,如离婚后永远不许见孩子等。
二、经济束缚
经济束缚,往往存在于受害者是全职母亲或者是赚钱能力比较弱的母亲身上。正如那份遗书中所言,很多母亲本来都是有着独立经济能力的,但是在家庭中成为了全职母亲,或者因为孩子而选择了更便于照顾家庭、孩子而收入较低的工作。长时间处于这种状态之下,个人赚钱能力受到一定的影响,当婚姻破裂后再次就职则可能受到年龄较大、学历偏低、工作经验较少、工作时间不灵活等因素的限制。对于未来生活质量存在急剧下降的可能,很多受害者不得不再次慎重考虑。
三、生命威胁
生命威胁,部分施暴者为了让受害者不把事情张扬出去,为了不让受害者离婚,为了受害者不反抗,对受害者进行生命威胁,甚至对受害者的家人、孩子进行生命威胁。由于害怕,较多处于这种情况之下的受害者会选择沉默,放弃反抗。
四、被孤立了
被孤立了,在工作中,曾多次听到受害者有这样的说法,我也想离开,可是离开之后我都不知道还有哪里可以去,身边没有什么认识的人呢,以前的朋友已经很久没有联系了,现在很多都联系不上了,我因为他之前也跟父母的关系都闹僵了,现在遇到问题了才要回去,我自己都觉得不好意思。可见,受害者已经完全和自己原有的人际关系脱离了,处于孤立无援的状态了,而这恰恰让施暴者更加的肆无忌惮了。
五、责任推卸
责任推卸,偶尔会听到有受害者说,为什么明明是他打了我,他还来责怪我说都是我的错,他才这样做的,难道这真的是我的错吗?施暴者在施暴的时候强行向受害者灌输了一种信念,都是你的错,才导致了你被打,如果你不这样做,那我就不会打你了。然而,当我们细细分析之后往往都会轻易发现这种强盗逻辑背后的矛盾之处。
六、圣母情怀
圣母情怀,相信大家都有所耳闻了,尽管自己在这个事件中是受害者,但是却忽略受害的这个问题,而把关注点放在施暴者为什么这样做上,然后同情、可怜施暴者,觉得施暴者是一个需要被帮助的人,觉得尽管自己受害,但是这样的受害可以帮助施暴者缓解内心的痛苦和冲突,于是想着也许自己能够多做点其他事情来帮助施暴者,那施暴者也许就会很快有所改变了。这种情况往往出现在成长于家暴环境中的受害者,在成长看到了受害者的可恨,也看到了施暴者的可悲,并且在这个关系中充当调停者的角色。这样的经历,让其往往会压抑自己,期待能够帮助对方成长,改变。
七、内心需要
内心需要,这种情况往往出现在极度自责自卑、被看作不重要、不被重视、一直被忽视的人身上。尽管被家暴,但是却让他们有了真真切切被重视、被看到的感觉,当这种被重视、被看到的需要远大于家暴带来的痛苦时,家暴对于其而言就是一种好的行为,甚至会出现有意无意地制造各种情景和理由让对方对自己进行施暴。而另一种情况则是当受害者自尊极低的时候,会觉得自己就该如此被对待,觉得自己只配得到这种对待而不配得到关心关怀。
那么由于各种原因不愿意离开的家暴受害者该如何保护自己呢?我想,以下几点是可以有所参考的。
一、清晰认识家暴原因
对家暴原因有清晰的认识和理解,不过度自责,不把责任完全推卸,认识到根本原因在哪,然后对原因进行有效处理。生活中有矛盾的时候及时解决,而不是掖着藏着忍忍就过去了。保持良好通畅的沟通,让对方能够正确看待自己,让对方看到自己的价值、付出和需要。
二、任何时候,保持与家人、朋友的密切联系
保持联系,一方面可以让自己避免过度依赖家庭,在矛盾累积的阶段就可以向外界释放,让矛盾缓解;同时可以让自己真正有需要帮助的时候可以及时得到帮助;另外,也可以让施暴者在要施暴的时候有所顾虑。
三、独立自主,避免过多受制
独立自主,经济独立、人格独立,不过多受到对方的牵制,这样,哪怕受害者选择了离开之后,也不会因为经济上存在过大问题而无法离开,不会因为习惯了对方的存在而不舍离开。在这里,我想,不管出于什么样的状态之下,不管因为什么原因,个人赚钱的能力是不可失去的,个人独自生活的能力是不可失去的。
四、主动求助,摒弃家丑不可外扬等观念
主动求助,向家人、朋友、政府等任何可能帮助你的人或者机构求助。
2016年3月1日,反家暴法正式实施,很多人都大呼,处理家暴终于不再是清官难断家务事了,终于有法可依了。而在这个法中,最大的亮点应该算是“人身保护令”的颁发了,这就好像是给家暴受害者设了一道专属的保护防线。
而至于该保护令的执行,则是家暴受害者提出申请,法院发出了保护令,会下达公安、居委会、街道、妇联等部门,施暴者会被要求远离受害者或者不能再次伤害受害者,当伤害再次发生的时候,相关部门要及时并且优先重点处理该事件。
可见,在社会不断地发展的过程中,家暴已经不再是家事了,而是全社会都应该关注的事情了。家丑不可外扬等观念只会让你继续受害,绝对不会让你因此而有任何受益。反而是当你向外界求助的时候,你可以得到更好的保护了。
五、为自己和孩子准备面临家暴时的应急预案
如果在这个家庭中,你已经受过家暴,但是因为各种原因不愿离开,那建议你要为下一次家暴的出现做好应急预案。你需要思考:
当发生什么事情、出现什么征兆的时候,可能会发生家暴?
当家暴发生的时候,施暴者可能会采取什么样的行为?
这些行为会带给你什么样的伤害?
在什么时候做什么事情也许可以避免这些行为、伤害的放生?
如果不可避免会发生,那你能够怎么样逃脱?
在逃的过程中通过什么方式向谁求助可以得到最及时最有效的帮助?
逃脱后如果你必须要在外生活一段时间,那你的生活应该如何得到相应的保障?
如果你有孩子,你该如何保护你的孩子并保障你孩子接下来的生活?
家暴,不是家事,而是整个社会的事,当你知道身边正在发生家暴的时候,请不要冷漠,不要无视,如果不愿意直接介入,一个报警电话也许能够挽救一个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