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偏爱写诗的荒谬,胜过不写诗的荒谬。”
高中时期我以为人生最重要的事便是写出一首首灵动的诗来,那时候对于诗歌并无太多研究,不晓得诗歌需要什么技艺,从不学习任何理论,不踏足任何流派。只是写,凭着感觉,我觉得诗歌就是这样。
我写我的母亲:“仿佛她拥过一孩子,又匆匆返还给大地”;我写我的暗恋:“匿在小小的角落,没有人知晓,摩挲着岁月悄悄变老”。
偶尔被微风触动:“星儿未拉着月儿归隐,早起的凉晨,我得以半璧的牙儿看你”;我也不总是伤感的:“总抑不了嘴角的笑,万物舒展,谁也无法假装老”。
小时候妈妈就常说我心肠太软,我会为一只被孩子折磨的蜜蜂下泪,家里养了一星期的仓鼠丢了,我也要惦念一个月。
出于情感的事,我做的总是不可理喻。我的心中从小就构筑着一个完美世界,她永远是和善的,如果朋友需要钱,我应该掏空口袋,而朋友也会一直陪着我,不会走着走着就散了。
我跟家人说以后我要当个诗人,想去流浪,我想在空间的流动中找出时间的意义。爸妈根本无法理解,当然我原谅他们,也原谅所有不理解的人。
诗歌本身对于大部分人都是遥远的,甚至当下更多人对于“无用的诗歌”嗤之以鼻。
我无法想象世界没有诗歌会是怎样,就像世界没有了鸟语,没有了花香。
写诗是荒谬的,不写诗更是荒谬的。写诗的人踩在刀锋,与现实世界做着对抗。写诗就是在转瞬即逝的世界里掌握美与永恒,寻找那份世界本该的完美。
曾几何时我以为我会一直坚持,但诗歌不得不从生活的主角沦为配角,这是我的荒谬,是我的问题。我不觉得我在诗歌上的沦落丢人,只是梦想与现实总两断银河。
然而,诗歌不变,腐烂的只是我,银河的繁星永远熠熠生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