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任何事物都是质和量的统一体。
质是一事物成为自身并区别于其他事物的内在规定性。
量是事物的规模、程度、速度等可以用数量关系表示的规定性。事物的质和量是统一的。
度是保持事物的稳定性的数量界限,即事物的范围、幅度和限度。认识度才能确切地把握事物的质,认识和处理问题时要把握适度原则。
2 由于任何事物都是质和量的统一体,因而事物的变化表现为量变和质变两种运动状态。
量变是事物数量的增减和组成要素排列次序的变动,是保持事物的质的相对稳定的不显著的变化,体现了事物发展渐进过程的连续性;
质变是事物性质的根本变化,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体现了事物渐进过程和连续性的中断。
3 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是:(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变化发展的形势和状态)
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没有量变的积累,质变就不会发生。
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量变达到一定程度必然引起质变。(坚持就是胜利 即量变引起质变)
量变和质变是相互渗透的。一方面,在总得量变过程中有阶段性和局部性的部分质变;另一方面,在质变过程中也有旧质在量上的收缩和新质在量上的扩张。
量变和质变是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量变引起质变,在新质的基础上,事物又开始新的量变,如此交替循环,形成事物质量互变的规律性。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形势和状态,体现了事物发展的渐进性和飞跃性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