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家具采购的评标办法介绍

  医院家具采购工程例如医院挂墙板、护士站、诊断桌等的家具采购都属于政府采购项目,走规范的招投标流程。招标评标办法是医院家具招投标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在投标文件中显得十分重要。

  合理的招标评标办法,是结合工程特点,根据拟招标医院家具的具体特点,进行确认招标文件。

  目前常用的评标办法有“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和“综合评估法”两种。

  一、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适用于技术相对简单或技术规格、性能、制作工艺要求较成熟的医院家具。因为它们性能、质量相近,有统一技术标准。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又称合理低价法,就是在各商务条款满足招标文件且各项报价在基准价的合理区间内,选择投标总价较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合理低价法评标有两层意义:

  一是“合理”,即招标人确定的中标价不应低于成本价,这里的成本价应该为企业的个别成本而不应该为社会成本,否则跟过去传统的定额计价模式运用定额形成标底,再用标底评标来控制投标的形式就没有什么区别了。

  二是“低价”,即在合理的基础上选取低价作为中标价,并且这里的低价是评标价为最低的投标不一定是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

  二、综合评估法

  适用于技术相对复杂或技术规格、性能质量+标准不完全一致的医院家具。

  综合评估法是目前我国家具招标过程普遍采用的评标方法,该方法引入了权值的概念,兼顾了价格、技术等方面的因素,比较客观地反映了家具采购招标文件的要求,能全面评估投标人的整体实力。

  商务因素:包括投标人的资质业绩、质量保证体系、信誉度、财务状况等。

  价格因素:包括医院家具本身价格、运输费用、技术服务、培训费用、运行维护成本等。

  技术因素:包括医院家具的技术经济指标、质量性能、配套性、兼容性、使用寿命、环保指标等。

  招标公司,应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结合当地标准,具体确定 技术因素、价格因素、商务因素所占权重,制作相应的“综合评估法”细则。

  但是,“综合评估法”除了报价这一客观因素外,其他标准均受个人主观判断影响,评标的各个环节均依赖于评标委员会的主观经验或偏好,这样难免出现各种偏差和失误,影响招标的客观性。而且,评分标准中某些项目及其定量标准不科学不准确,都会影响采购家具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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