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中国式众筹到现在已经七天了,其中有一个疑虑是这样的:虽然股权均等的方案能够调动大部分人的积极性,但对于一些能力和资源明显占有优势,能够为项目带来更好带头作用的人,是否是一种限制呢?或者说,除了股权均等的模式,是否有其它的结构模式的可能?毕竟有一些股东可能借这个机会“上车”,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在后面的学习中将慢慢探讨这个问题的可行性。
第7天——股权众筹去中心化
最后编辑于 :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转载或内容合作请联系作者
平台声明:文章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由作者上传并发布,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简书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平台声明:文章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由作者上传并发布,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简书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