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设定良好构成的目标
形容解决之道的语言,迥异于问题描述。须知咨询师并不能从当事人的诉苦抱怨中精确获得他想要的目标。为了形塑目标,SFBT咨询师在倾听与接纳当事人抱怨与诉说的同时,并不会特别激发当事人进行更多负面的探究,反而是对当事人的目标充满好奇,企图引导当事人将“抱怨”转成“想要的”目标,并以“想要什么”来替代“不要什么”的语言陈述。
如果当事人以负向语言描述自己的现状时,或表示想要停止特定行为时,咨询师仍然需要从当事人口中获得他如何描述目标的“正向语言”:目前的他不想要特定的负向事件继续发生,那么,取而代之的是他“想要”发生的是什么;如此,才能避免咨询师臆测当事人的目标,并较能把握当事人知觉中描述目标的定义与内容。
目标发展的小诀窍除了由负面到正面,由抽象到具体,还包括由多选一,由大到小,由内在到人际,由他人到自身。
目标是对当事人有建设性、重要性、吸引力的,以及符合当事人价值观,即被其认同的;目标是可具体观察评量、清楚明确、可反映改变讯号,以及描述着行为动态历程化细节的;目标具有人际互动情境和行为动态历程的详细脉络;目标必须是在当事人可控制范围内以及可承担的情况下有些难度,但又可能达成的,是合于目前现实与符合成本效益的。
须知:针对当事人口语表达出来的所欲目标来进行咨询工作,对于当事人来说就是一种深度信任、尊重与赋能的行为。但是,如何让当事人从问题困扰中厘清其真正想要的目标并不容易,其实这会是一个精细的“同步与倾听”的历程,而目标的形塑也往往是一个不断确认的变化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