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小长假结束了(今天都十月九日了),我的假期依然没有结束。
来到魔都已经半年了,我显然没有适应魔都的快节奏生活,依旧没事写点东西,画的点东西,我也不需要上班。
我也已经习惯了这种睡到自然醒,想几点睡都行,整日无所事事的小生活。不争名夺利,不为衣食烦恼,今年春天从物业公司离职,到上海半年多,有点怀念物业的生活,有点想念我的小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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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一只草鹰,是我从公司二十六层天台,捡回来的,当时他一点都不惧怕我,应该是被别人驯养了一段时间的缘故。
他很能吃,每天要吃三块钱的猪肉,还挑肥拣瘦。
他很调皮,每天要带他出去遛弯,还不高兴。
他很邋遢,每天要洗一次澡,还不听话。
就这样我们一起相处了半年多,我也习惯了他,他也接受了我,我们本应该开始了无忧无虑的生活。
好景不长,他被同事相中了,同事开始了软磨硬泡,天天叨叨叨,叨叨叨,中午请客吃饭,晚上喝酒聊天,不到一个星期我就烦了,把他给了同事。
送走了他,我就后悔了,我的战友没有了,我的伙伴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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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知道他在同事家过的好不好,吃不吃的饱?冬天了同事家有没有供暖?我都不敢想。
早知道这样,还不如从未拥有过他。
和他一起的日子我无数次把自己幻想成,郭靖,杨过,成吉思汗,只要有鹰的人物我都想象过。现在杞人忧天,为时已晚了。
记得那一天上帝安排我们见了面
我知道我已经看了春天
记得那一天带着想你的日夜期盼
迫切地不知道何时再相见
记得那一天等待在心中点起火焰
我仿佛看到了命运的终转
记得那一天你像是丢不掉的烟
弥漫着我再也驱赶不散
那一天那一天我丢掉了你
像个孩子失去了心爱的玩具
那一天那一天留在我心里
已烙上了印永远无法抹去
那天你走出我的视线
再也没有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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