斐礼斯随着暮钟最后一响走进城里,城门在他身后呻吟着合拢,两个卫兵合力搭上门闩。
还是被冬天追上了。他看着稀稀沥沥飘落的雪籽,暗自咒骂,随后把斗篷兜帽紧了紧,缩缩肩膀,沿着熟悉的泥泞小路蹒跚前进。
当龙焰客栈那浮夸的招牌出现在面前,他鞋子的前端已经被稀烂的污泥浸润,脚趾冰冷粘湿一片,初冬的寒意从趾缝渗进血管,让他更是步履艰难。
不过好歹是到了,这意味着油腻辛辣的烤肉,又劣又烈的葡萄酒,和一个能让他的脚趾暖和起来的火炉。
龙焰客栈的主人自称客栈的历史可以追溯至桑顿纪元——那个时代更为人知的名字是龙之纪元,那至少是一千三百年前之前的事情了。传说客栈主人的祖上种植的龙息椒被一头巨龙喷了一口火焰,奇迹的是这些龙息椒没有被烧毁,反而熔合吸收了龙焰的热量,会给人带来可怕的烧灼感。普通的龙息椒,如果有人胆敢一口吃掉一整个,那感觉就像是把刚出炉的马蹄铁含在嘴里。而龙焰客栈的龙息椒,只要吃下一小撮,那简直就是与一头正在喷火的龙接吻。值得庆幸的是这种恐怖的味道只有在这家客栈吃得到,龙焰客栈的名字也就这么传了下来。
另一个版本的传说是,客栈原先的名字叫胖牛,客栈现在这位面色红润、身材肥胖的主人的祖父在掌管客栈的时候,有一位勇敢的挑战者一口吃下整整三个这里特有的龙息椒,结果没等他咀嚼第二口,就仰起头,朝天喷出一股火焰,倒地而死。由于这位勇士喷火的样子像极了远古巨龙,客栈的名字就被改成了现在的样子。
无论如何,五大王国只有在这里才能吃到最极致的热辣味道,因此客栈备受北方人的欢迎。尤其在冬天,几乎每一个北方人都要前往龙焰客栈品尝一次特制的龙息烤肉,靠着这股从口腔贯穿到屁股的热辣度过整个冬天。
斐礼斯从门边的大锅里打了一碗褐色肉汤,点了一份烤肉和一大杯酒,坐到靠近壁炉的空位上。刚灌下一大口热汤,他额上已渗出些微汗珠。只要进了这个门,就避不开无处不在的龙息椒。
或许是辣椒的缘故,客栈里的人们总是有些躁动。酒杯敲打木桌的声音此起彼伏,连客栈主人浑厚的怒吼都压不住。有两个南方装束的客人起了争执,拔剑对峙,幸而店主在他们伤到对方之前把他们扔了出去。值得庆幸,到目前为止还没见血。
当店主丰满的女儿在人群中巧妙腾挪,笑骂着躲开一双双伸向她胸脯的手,把一块吱吱冒油的烤肉摆在他面前,他才慢慢放松下来。
他一边咝咝吸着气,一边咽下一口带血的龙息烤肉,目光不经意瞟到角落,突然被角落阴影里的一个人吸引了全部注意力。
那人背对着他,大半个身体藏在黑暗里看不真切。从烛火照亮的部分可以看出,这人高大,强壮,肩膀宽阔而挺拔,残破的深绿斗篷下面,有锁子甲特有的幽幽闪光。
一般只有逃兵和在森林里干营生的家伙才会这副打扮,而前者如果侥幸逃过搜捕,也会变成后者。五大国的百姓忌讳“强盗”、“土匪”之类的字眼,平时都会用“森林里的人”来称呼他们。但是,森林人一旦在城里出现,立刻会被卫兵抓起来,吊死在广场上以儆效尤。聪明的森林人绝不离开森林。这人既然堂而皇之坐在客栈里,说明他一定应付过了卫兵和胖店主的盘问。那他会是什么身份?
然而这人的身份并不是最吸引他关注的地方。斐礼斯的目光直直落在他放在桌面的长弓上。
长弓被一块褐色油布紧紧包裹,只有弓弦和下端的弓梢露在外面,与弓梢连接的弓臂也能看到一点点。他看到露出的这一点点弓臂上有一丝奇特的纹路。
难道......这不可能是......
斐礼斯端着酒杯走到那人桌边,看到他的侧脸,很年轻,但也经历了不少风霜。“一起喝一杯吧,年轻人。”
年轻人抬头看了看斐礼斯,看到一张苍老的脸,这张脸上布满了只有过了一辈子苦日子的人才会有的那种刀刻般又深又密的皱纹,鼻梁扭曲破碎,嘴唇被掩盖在一篷杂乱纠结的花白胡须下,眼睛不同于那些同样穷苦的农夫,没有一丝浑浊和阴翳,而是锐利且友善。略略迟疑,他点一点头,“请坐,老先生。”
斐礼斯慢慢坐下,举起木头酒杯和年轻人重重一碰,仰头一口喝光,年轻人只是浅浅抿了一口。一杯酒下肚,斐礼斯开始抱怨这酒这么多年来一直像店主老妈的袜子那么酸,抱怨冬天让老年人的关节结冰,抱怨这该死的龙息椒烧灼自己的肠胃,年轻人一直微笑听着。“总有一天,我会戒掉你这该死的地方,再也不来了。”最后,他向路过的店主总结道。胖子店主一边让他的大肚子在酒客中间钻过去,一边回头嚷道:“只怕是你进棺材那天,我的好斐礼斯!”
“啊,差点忘了,我叫斐礼斯·安多利安。”
“我叫安索·托里斯,您可以叫我安索。”
“看你的样子不像北方人,安索,你也是要回南方过冬?”
“不,我去北方。”安索眉眼间稍稍有点戒备,斐礼斯装作毫不察觉。
“北边不太平啊,最近出了许多怪事,想必你也有所耳闻了吧?”
“我听说了,一个月里有三座城堡在一夜之间被烧毁,城里无人幸存,事情的经过也无人目击,贝加里,达蒙特斯,艾索瓦尔,三个大家族一夕被灭,实在是悲惨。”
“现在北方没有贵族领主的统辖,快乱成一锅粥了,森林人在村子里烧杀抢掠,据说有人在路上还看到成群的狼。唉......所以我们这些穷苦人都在往南走呢,找个安全的地方过冬。你孤身一身,北上不安全啊。”
“没关系,我有这个和这个。”安索拍拍腰上的短剑和桌上的长弓。
“恕我多嘴问一句,你去北方是要做什么呢?”
安索笑笑,低头喝酒不语。
“呵呵。没关系。实不相瞒,我是个木匠,也造过弓,对弓还是有几分眼力的。我是对你的弓感兴趣。”
安索猛地抬头,眼睛死死盯着斐礼斯,全身肌肉像猎豹出击前那一刻的状态,充满力量,蓄势待发。
“看来你没听说过安多利安家族?”
安索摇头。
“这也很正常,安多利安从古至今都不是大家族。不过我想,既然这弓在你手上,你应该见过这个。”说着,他解开斗篷和上衣,把衣领使劲向下拉,露出胸口血红的纹身——两个三角形的箭头,和一个把它们扣在一起的圆环。
看到老人的纹身,安索愣了一下,“这是......你......”
“你是否知道它是什么弓?”
“我知道。”
“安多利安在古斯兰语里是杰出的意思,‘杰出的’卡托姆,‘龙祸’卡托姆,卡托姆·安多利安,是它的制造者,它,是世上第一把龙骨弓。”
女招待在斐礼斯的示意下,拿来一个烛台,两支粗壮的蜡烛火焰耀眼。
“如果你允许的话,我想好好看看她。”老人看着安索,眼里流动着颤抖的渴望。
安索伸手轻轻握了握老人枯枝一般的手,轻声说,“这是我的荣幸,安多利安先生。不介意的话请随我到房间一叙,这里不是展示她的场合。”
说完,他起身把长弓背在背后,一手擎烛台,一手搀扶斐礼斯,从老旧的楼梯上到二楼的房间去了。
安索缓缓解开油布上的绳子,弓身一点一点从油布的包裹中显露出来,在烛光里涌动着深色的波纹,斐礼斯感觉在弓身的深处,有黑色的火焰在燃烧。
安索双手托着长弓,交到斐礼斯极力克制颤抖的手中。
弓纤瘦细长,最宽处只有二指半,立在地上比斐礼斯还高一掌,整张弓似新月一般优雅。细看的话,可以看出弓臂是由三层结构叠加而成:外层苍白而薄,有无数纵向纹路,摸起来隐约能感觉到弹性;中间就是龙骨,呈铁灰色,透过外层能看到龙骨表面有一圈一圈的不规则波纹,轻轻敲击则发出清脆的金石之声,抚摸边缘,会感到一股微微的温热从龙骨深处渗出来,握在手中甚是舒服;内侧是幽黑的角质材料,有数道浅色条纹横穿左右,光滑润泽。握把是与中间层一体的龙骨,厚实而轻巧,被仔细打磨成适合手握的形状,手型正常的射手握持的时候虎口会自然放在握把上的凹陷处,掌心则被隆起的填满。
握把内侧雕着一个图案和一行小字,虽然随着岁月的流逝图案和文字都已斑驳,但仍可辨认出那个图案与斐礼斯胸口的纹身一摸一样。
“这里写的是,‘维度因,439年,制于卡桑,卡托姆’,是古斯兰语。”他用布满老茧的大拇指轻轻摩挲那一行已看不清笔画的小字。
他郑重把弓递还给安索,走到窗边,看着外面的无底夜幕。
“维度因,是她的名字,也是用于制作她的龙骨、龙角和龙筋所属的那头巨龙的名字。那是一头威武而英勇的龙。他的死是一个巨大的悲剧,临死之前他嘱咐卡托姆用自己的骨和血肉制作长弓,并向他传授了锻打龙骨的技艺和所需的魔法......在那个还有魔法的纪元,握着她的射手只要低声呼唤她的名字,就会获得远超一般弓箭的威力,传说再厚重的甲胄也无法抵御那样的一击。现在,她只是一个垂垂老妪,依然强壮,但那神奇的力量早已离她而去。”斐礼斯转过头,死死盯着安索,“我不知道这一千多年她经历了什么,也不知道你是怎么得到她的。但是现在你拥有了她,我希望你不要辜负她的名字。”房间无风,但斐礼斯的斗篷飘动有声。
“我会善待她的。以我的名誉和生命起誓,我决不会因我的言行让她的英名受辱。”安索郑重地说。
斐礼斯回到桌前,呻吟一声坐下,双手拢在烛火边取暖。“现在,你可以问问题了,我看出你有一肚子的疑惑要问。”
安索在他对面恭敬地坐下,说:“安多利安大师,我想了解更多关于维度因的事情,我是说,龙和长弓。”
“呵呵,不要叫我大师,无论是木匠还是弓匠,我都配不上配不上‘杰出’这个称号,大师更别提了,你叫我斐礼斯就好。”
“好的,斐礼斯。”
“说到巨龙维度因,那就是一个漫长的故事了,我可以在路上慢慢讲给你听。”
看到安索眉毛一挑,斐礼斯举手示意安索别打断。
“没错,我会随着你去北方,见证你续写维度因的传奇。今天,我先告诉你长弓维度因是怎么造出来的。
“巨龙死后,卡托姆和随从们用了30天的时间,锯下了一条大腿,一对龙角,取出大腿骨,割下了巨龙背部的全部筋腱,然后把巨龙的遗体就近拖到一个山洞里。奇怪的是当最后一个人退出山洞时,有人发誓他听到山洞深处传出一声龙吼,随后山石崩塌,把山洞彻底掩盖了起来。
“卡托姆一行人带着龙骨等物,来到卡桑山脉,这里有一个非常活跃的火山,终年喷洒熔岩。他进到火山口,靠巨龙传授的魔法避免高热的侵袭。他把龙骨浸在岩浆里,每隔5分钟取出来,用黑曜石做的锤子捶打龙骨1小时,再放回岩浆中浸泡5分钟。就这样不间断地持续了一年,终于在一次捶打后,锤痕发出了熔融的红光。接下来,他念着咒语,一点一点凿刻龙骨,又用了十天时间把龙骨凿成了你现在看到的样子。
第二步,是切削龙角。龙角比龙骨柔软,但坚韧,普通刀刃用力劈砍只能在上面留下一道白痕,只能用尖锐的黑曜石一点一点研磨,切割。卡托姆用了3年的时间,制成了这两块角片。
“龙筋的处理最复杂,也最要技巧。卡托姆把龙筋浸在岩浆里,目不转睛一直盯着那些白色半透明的物质。他需要分成好几批把龙筋在岩浆里浸成半熔状态,然后捶打让筋丝彼此分离。而龙筋极其娇嫩,开始发红光之后必须马上把它拉上来,否则龙筋会在很短的时间内熔化成液态随岩浆一起流走。前2年他经历了数次失败,后来又耗时8年,方才处理好足够制弓的龙筋。
“这之后,他需要把龙骨和龙角分别浸泡到微熔状态,然后再捶打让它们紧紧粘合在一起。龙角和龙骨熔融的时间不一样,需要适当地安排浸泡时间,使得两者能恰到好处的同时达到状态。龙筋也是一样的处理方法,不同的地方就在于龙筋需要一层一层熔上去,这就需要多次的反复浸泡,当然还是要注意龙筋那微妙的熔融状态。”
安索听得肃然起敬,“那最后用了多少年才制成?”
“总共用了不多不少30年。当卡托姆走出火山口,把弓交给坚守在这里的随从后,倒地而死。据记载当时卡托姆双眼布满白翳,须发全白,一丝不挂,身上多处灼伤,而且已经瘦得只剩一副骨架。如果我们相信记载的话,他这三十年没有一秒停止工作,不吃不喝不眠不休,完全靠意志和龙的魔法支撑着完成了这项壮举。当时五大国还是一个统一的国度,斯兰帝国,国王万斯坦三世得知这件事后,为他赐名‘杰出’,也就是安多利安,他的后人继承了这个姓氏,流传至今。万斯坦不惜一切代价想要获得这把神兵,但是就像她传奇般的诞生后,又神奇的消失了,国王也因此郁郁而终。”
“你提到了记载,是什么记载,我几乎看过了五大国所有的书籍,但完全没听说过这件事。还有,后来维度因去了哪儿,被谁得到了?”安索追问。
斐礼斯笑笑,“这个记载是安多利安族人的秘传,除了族人没有人知道它的存在。我们的相遇或许也是上主的意志,之后的旅程合适的时候我会让你看的。说到维度因,从卡托姆手中接过她后,那名随从瞬间被斩杀,留守山顶的随从和士兵陷入了抢夺神器的厮杀中。最后一名弓箭手趁乱拿到了她,混乱中射杀了两个追兵后,消失在树林里。”
“这个弓箭手的名字可有记载?”
“他叫德莫斯·斯普兰奇。”
“斯普兰奇?!”听到这个词,安索身体猛地一抖,“我......我母亲的娘家姓,就是斯普兰奇......维度因,就是我母亲......”他的声音渐渐低下去。
斐礼斯悲悯地握握他的手,“孩子,我不知道维度因对你意味着什么,但是按照我族的记载,每一次她的出现,都是以悲剧收场,不管是对持有她的人,还是对世人。”
安索猛地起身,走到窗边,用力推开窗户,让冰凉的夜风灌进房间,吹灭烛火。他迎风而立,任由斗篷翻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