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到大,我都是个乖乖女,传说中“别人家的孩子”。在别的家长为孩子厌学而头疼时,我为了生病不能去上学而哭闹;在别的学生见到老师都退避三舍时,我的课间几乎都长在了办公室里。
这样一个我,从小就喜欢看书,字还没认全的小学就曾经自己写童话故事,虽然那个故事一直没写完,虽然到处都是格林、安徒生的影子,现在回想起来,原来自己开始写作竟这么早。
再后来,我爱上了语文,莫名其妙又顺其自然,小说、诗歌、古文,连历史都不放过,如饥似渴又乐此不疲。都说“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做诗也会吟”,看的多了,自然跃跃欲试。
那年老师布置周记,没有数量要求,不交都没事,而我就能一周交上去八篇,日记都没写过这么多;要说我也是被动型的,后来没了要求加上升学压力,这项事业便荒废了下来。
本来身边的人包括我自己一直都认为这样的我是一定要上中文系的,可是……不用多说,你们都知道转折词后才是阅读理解的重点吧。
上大学的时候,还曾经想跨考回归中文系的研究生,但是……你们懂得。我迷茫过,挣扎过,努力过,最后还是认命了。不过也并不是完全的放弃,文学社社长,同学口中的“才女”,既受之有愧又当之无愧。
说了那么多,好像也没有提我为什么要写作,是这样的,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或许压根就没有为什么。爱阅读、爱写作,不是因为什么具体的原因,而是它们就是我的一部分,与生俱来、如影随形。
工作之后,渐渐疏远了我的影子,但我知道,它一直都在,只是在等我重新走进阳光下,再次相拥。
那一年,工作上有些烦心事,在那段痛苦、难熬的日子里,是影子站了出来,陪我一起走过。将近一年的时间里,我完成了一部40万字的小说,第一次尝试小说就是长篇,而且这么长,虽然回头看还是生涩,但我为她骄傲。
写到后来,就像自己的孩子一样,十月怀胎,尽是心血。而渐渐的,孩子有了自己独立的思想和行为,人物有了自己的血肉和性格,不是我在写,是他们自己在演。
此后又几度忙于各种考试和学业,再次冷却下来。但这40万字是一颗种子,深深扎在心底,唤起沉睡多年的渴望。星星之火,等风起,势燎原。
而简书,该是此风。
人能丢掉自己的影子吗?——不能,所以我也不会放弃写作,哪写的不好,只要还在写,就好。
此身在,此心长存,此情不泯,此志不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