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完庭后,案子陷入沉寂。
从夏天的赤日炎炎,等到冬天的冷风如刀,案子仍然没有给个结果。
是维持还是发回亦或是改判,当事人和我们一样心都悬着。当事人家属一两周一次电话追问,我们只能劝他们再耐心等待。
孙律师案子没有审限么?就这么拖着么?当事人家属总是问。
当然是有审限的,按照诉讼法的规定二审应该在两个月内审结,经过省一级的高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两个月。不过这里面有很多是不计算在审限期间内,比如调转案卷,比如审委会讨论,比如鉴定的时间。况且因为特殊情况,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还可以再延期,并且没有说具体的能延长多久。我只能无奈的给家属讲解着法条。
那是不是意味着就这样可以一直拖下去啊,小D就这样又在看守所过了一年了将近。家属说这话的时候已经又到了12月份。
我再催催吧,不会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有文件的,如果一个当事人在看守所羁押了五年还没有结论的话,人应该先放出来。我只能重复讲解法律的规定给他们。
刚过完元旦,电话响了,来电显示H省高院。
孙律师,D某的案子我们发回重审了,您看是给您邮寄一份裁定书还是您自己来取?
发回重审是什么意思?电话告知家属后,他们的声音中充满迷茫。
裁定书的意思是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让一审的法院重新审理。通俗的说,就是之前的判决都是不算的,Q市中院需要重新组成新的合议庭,换新的法官重新审理本案,我再次普法。裁定书虽然简单,依照惯例H省高院会给Q市中院一些关于本案的详细的看法,不过这些文件是不公开的。
那小D可以出来回家过年么?我们不关心其他就关心这个,她在里面已经两年了,家属声音中充满焦急。
这个还不行,不过我们可以跟检察院沟通一下,毕竟我们认为是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的。看能不能走羁押的必要性审查这条道路,通过检察院先把人取保出来。
可是之后Q市检察院的遭遇让我真是大跌眼镜。
当我在案管中心提交《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的时候,没有人敢收这份文件,不知道归谁管。负责接待的小姑娘态度倒是很好,只是不停的说,我也不是学法律的,这个我还真不太懂。你稍等一下我们主任马上就过来。
主任是位四十多岁的中年妇女,当我们讲完来意拿出申请书,并提供了法律依据后,主任连声说,是的,归我们着管。我知道的最高检前段时间是出台了这样的规定,你看我们这天天忙还没有认真学习,来来,我先收下这份文件,稍后给你们回复。
结果自然是没有结果。
既没给与我们取保候审,也没有一个电话回复我们,更别说正式的法律文书回复我们了。
我么联系新的合议庭法官提交了手续表达想取保的想法,法官表示无奈。孙律师这个案子在我们这小城市真的影响很大,我做不了决定得报请审委会。
结果仍是没有结果。
春节到了,小D注定要在看守所再过一个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