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常在想,我遇到爱情是什么样的呢。
总觉得身边的姑娘遇到爱情之后就变的很庸俗,很愚蠢,像一个舞台上的跳梁小丑,丝毫也不在意台上观众的感受。
直到我遇见了爱情,我才发现爱情本来就是一个很俗的东西。
我很幸运的遇见了一个想共度一生的人。
我开始注重自己的形象,我害怕自己配不上他,害怕他身边的人觉的我丑,害怕他离我而去。
我开始沉溺于身边人的赞赏。
因为形象,我从一百二十六斤瘦到了一百斤,我沾沾自喜的听着身边人惊叹我的身材,而我心头大喜却假装镇定。
因为形象,我开始不断地买衣服,每一件衣服都要有确定的搭配,并不停的询问身边人的意见,直到得到我满意的答案。
因为形象,我开始注重内在,我不想只拥有说的过去的皮囊,而肚无一点墨水,我开始坚持每天读书,听英语。
因为收获了爱情,我开始情绪起伏不定,时而心里像冰糖葫芦,时而又像爆椒炒肉。
因为收获了爱情,我开始觉得每天都很短暂,每次早上醒来都觉得很美好,想起又是在一起的一天。
我开始有了存储的能力,存的不是钱,是我们,第一次看电影的票根,第一次出去玩的记忆,第一次吃饭的地点和位置,每每想起,心情就会蓝天白云,晴空万里。
我开始患得患失,小心翼翼,我会询问他好几次来确定他爱不爱我,我也会因为他和女生说话吃醋生气,我甚至会像一个侦探一样翻他的朋友圈,通话记录。
我仿佛回到了白雪公主的时代,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也是公主,但我确定他是我的王子。
我的眼睛有了人物选择性,有他时看不见旁人,无他时看任何人都像他,耳朵有了自动过滤性,他说的话自动筛选出甜言蜜语,排除掉其他无关痛痒的话。
当有一天我朋友对我说我不像我的时候,我才惊觉出原来爱情真有那么美好,它让我变成更好的样子。
我原来自认为很俗气的东西竟然那么有吸引力,我们都是俗人,有喜怒哀乐,有善恶美丑,有爱与恨,但做一个俗人有什么不好,人生嘛,庸庸俗俗也挺好,至少我是这样看的,
心心念念是你,一切改变是你,往后余生,也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