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时,女方要求男方在房产证加自己名字,是合理保障还是过度算计?
“谈婚论嫁时她提‘房产证加我名’,他觉得‘还没结婚就想着分财产’;她却觉得‘一起还贷,加名是安全感’。有人说这是婚姻的试金石,有人说这是感情的绊脚石,你怎么看?
2025年2月1日施行的新《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对于父母的出资进行了保护,分割时利益归属于自己的子女。
2025年2月1日施行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对离婚财产分割规则进行了重大调整,主要体现在:
1、出资保护原则:
明确父母出资视为对子女的个人赠与,离婚时优先保护出资方利益。
2、综合考量因素:
房产分割不再仅看产权登记,还需结合婚姻存续时间、子女抚养、家庭贡献等因素。
3、 加名效力弱化:
房产加名不再必然获得份额,闪婚闪离即使加名字可能无法分得财产。
1、关于婚前房产直接加名离婚如何分割。
之前争议很大的,无论是关于婚前房产加名,还是关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会不会别对方分走父母的血汗钱?
法律其实也挺难的,既不可能满足所有人的愿望,结果还要处理所有人的争夺财产破事。
如果今天新闻推送“某男和某女登记结婚3个月,男方婚前房产加了女方名字,结果别女方分走一半家产”,下面肯定很多人骂婚姻法,说不能主张女性借婚姻上位,套财洗房。对于父母一辈子血汗钱被媳妇抢走,法律不公平…………骂声一片。
如果明天新闻推送“某男和某女结婚10年,女方生育子女全职在家,结果房产都是男方婚前房产,女方离婚分不到什么钱”,评论里边绝对是骂男女不平等,女方是免费保姆,地位地下,法律不公…………
反正,正反2方面,都会有人骂,毕竟在离婚中,男方和女方,男方父母和女方父母,都是要争夺孩子和财产,财产就这么多,总有一方拿多,另一方就拿少的,这是完全对立的,不可能双赢的,所以绝对会有一方不满意,会骂法律不公平的。区别标准就是看你是婚姻中的哪一方的人,如果你是出资买房的一方,你肯定希望保护自己的出资,如果你是没有出资的一方,肯定是想从对方手里拿走更多的财产。这个才是网上骂声一片的根本原因,这个是无解的。而法律试图取得一个中间平衡利益点,难度当然很大了。骂就对了,法律就是在不断争议中进化成长的。
这些年以来,这种出资买房,加上配偶名字,离婚该如何分割的新闻案件层出不穷,甚至山西彩礼强奸案件中也涉及到房产加名的问题。已经引发社会重大讨论。
2、2025年2月1日之后关于婚前房产加配偶名字离婚如何分割。
不再是简单只看房产证分割了,而是要看婚前存续多久、生育子女、家庭贡献、离婚过程等综合判断,闪婚闪离加了名字也分不到钱。
此次《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的出台,就是试图构建一个标准“房产赠与加名,法院分割原则:如果婚姻关系存续时间较短且给予方无重大过错,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判决该房屋归给予方所有,并结合给予目的,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是否由获得房屋一方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
可以说在此之前,一方加了名字可以高枕无忧,可是现在,一切都是未知的,存在很大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如果在此之前,按照法院判决惯例来说,房产证是物权归属重要凭证,只要房产加了配偶名字,房产肯定属于夫妻共同房产,一般对方都可能分到10-30%份额的。现在变天了,要根据婚姻具体情况来判断了。最少的时候,一方可能一分钱都分不到。房产证上有名字也给不了保障。
对于那些闪婚闪离的,即使加了配偶名字到房产证上,可能配偶也分不到一分钱。"之前很多晚上讨论的结婚房产证加名的意义意见不大了,特别是还没有放出来的山西订婚彩礼qj案,即使男方房产加了女方名字,如果闪离,女方可能也分不到钱。这样男方可能或许不会被抓。"
3、婚后父母出资买房离婚如何分割。
对于婚后父母出资买房,也有法可依了,父母出资可以单方赠与约定只归自己子女,如果没有约定,法院也可以参考出资比例,对出资一方子女进行多分。一句话就是侧重保护父母出资的血汗钱,保障父母的血汗钱不会白白被对方分走,要考虑共同生活和生育子女,家庭贡献情况了。
同时对于婚后出资买房,2025年以后的离婚房产分割原则就是:无论是父母一方出资还是双方出资,无论是全额出资还是首付款出资,在离婚分割的时候,都是以出资比例为基础,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是否由获得房屋一方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
现在加不加名字已经意义不大了,破解了很多夫妻结婚前的“加不加名字=结不结婚”致命考题了。
最高法院在发布会上也说了:“在以出资来源作为分割财产基础的前提下,要综合考虑婚姻关系存续时间、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离婚过错等因素,公平公正处理。引导社会公众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强调家庭成员应当共同努力、互相关爱、互相帮助,既不能因短暂婚姻获得大额财产,也肯定对家庭付出的价值,增强婚姻家庭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但是无论如何,网上总会有人骂的,关键是看屁股坐在哪一边。
二、对于一方卖掉婚前小房子置换大房子,若离婚所卖婚前房款能算我个人财产吗?
看到这里,可能很多读者还在疑问,新婚姻法并没有条文直接规定这个情况下啊,钟涛律师这是怎么回事呢?其实,可以卡BUg,结婚后,一方为了更好的生活品质,在婚内卖掉婚前购买的小房子,然后置换大房子,这个情况下,完全可以在小房子出售以后,把售房款赠与或者归还给父母,然后再由父母赠与给自己,这样就完美适配新婚姻法条款了,这个小房子的售房款就属于父母对子女的赠与,离婚的时候,这部分利益就可以归属自己子女了。基本原理如下。
资金流转路径:
1、 出售婚前房产,存放个人单独银行卡内。避免资金混同。
2、将售房款返还父母(需书面协议)
3、 由父母出具赠与协议(建议公证),明确款项仅赠与子女个人 用该款项购买新房 。
法律依据:
司法解释二第八条:父母明确约定赠与子女个人的出资,离婚时按约定处理。 下面我们来具体分析分析。
1、法律上来说,个人财产永远是个人财产,不会直接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2、但是涉及卖掉婚前房产,婚后购买房产,涉及xi房的问题,再次之前,都是对你非常不利的,可能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不过现在婚姻家庭司法解释二出台以后,侧重保护出资方的利益,对你是比较好的。
3、卖掉婚前小房子的首付款,依法属于你个人财产,你可以自己单方处分,不需要争取配偶的意见,所以你可以归还给父母,也可以赠与给父母,做好书面协议签字就好。
然后钱款属于你父母之后,你父母可以单方随时处置,他们又可以单方订立赠与合同,公证一下最好,赠与给你买房,这样就符合新婚姻法要求了。
建议你出售婚前房产以后,把卖房款转回给你父母,毕竟属于你的婚前财产,然后由父母再出资,赠与给你个人,然后你再去买房,这样出资就算你个人财产了。
4、如果你不这么操作,虽然婚前卖房款法律上属于个人,但是置换房子,肯定会和婚后夫妻出资发生混同,甚至卖房款和婚后收入混同,分不清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做不到上边的保护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