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21


(1)行政强制措施没有基础决定,行政强制执行有基础决定。也就是说,行政强制执行是当事人不履行行政机关为其设定义务的行政行为(基础决定),然后才需要动用强力强制执行;而行政强制措施是直接动用强力。行政机关直接向甲发出通知,“责令其3日内将船舶停靠在指定规划区域内,并限期不得驶离”,作出该通知前并没有要求当事人履行义务的其他基础决定,所以,通知的性质不属于行政强制执行,而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2)查封是行政机关对相对人的场所或物品进行封存,不准转移和处理的措施,可以适用于财物,也可适用于场所和设施。查封的对象一般为不动产或其他不便于移动的财产,方式一般为在物品上加贴封条以限制当事人对于财产的移动或使用。本题通知显然并不是查封行为,故A项错误。


        (3)扣押,又称为扣留,指的是行政机关将当事人的财物由行政机关移至另外场所加以保管,不准被执行人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措施。本题并没有将甲的船舶转移占有,没有移至另外场所加以保管,所以,该行政行为的性质也不属于扣押,故C项错误。


        (4)既然通知属于行政强制措施,但不属于强制措施中的查封和扣押,那么就应归类为D项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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