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安徽合肥27岁的华某某与张某订婚,但到了快要结婚的时候,张某却不想和华某结婚,并且拒绝退还花某某给张某的6000元彩礼。华某一怒之下将张某的父母,和她的姐妹一家六口全部杀害。当时因为侦查手段有限,一时没能查获真凶,如今18年过去,华某终于归案。
按理来说,杀人凶手被抓获,百姓应该拍手称快。但出乎意料的是,网友纷纷站队华某这边,谴责女方自作自受。
这个按照正常人的逻辑都会这么想的。这就像做生意一样,既然生意谈不成,那就把货款和定金退了,如果你不退,肯定就是你的道德有问题了。所以女方不退押金,道德上肯定说不过去的。
彩礼一直是一个争议很大的问题,毕竟一个人一生能经历几次,对于女方来说肯定是非常看重的,彩礼的多少直接影响到女方家庭的面子问题。近些年,彩礼的礼金也是水涨船高,从几百几千涨到现在的二三十万,按照平常的工资,就算不吃不喝也要攒上个六七年,所以现在有句话叫不是娶媳妇,叫买媳妇。女方的家长不是嫁女儿,而是在卖女儿。
有人要说了,6000元也不多啊,就算一个月3000,那也才两个月工资,不值得杀人啊!
要知道事情可是发生在18年前,18年前的平均工资是多少?
2000年左右大多数人的工资是300~500元的样子,这是有正式工作的,如果是农民工的话,工资应该会低个三分之一左右,所以大概在200~350元左右,这样算下来,6000元就算不吃不喝也要攒上3年左右。
所以这笔钱对男方来说是很大一笔钱,而且男方也是到了结婚的年纪,现在女方悔婚也道罢了,至少要把彩礼钱还给男方,男方还可以找其他的女孩结婚。女方倒好,想把钱吞了,一分不给。这男方就算结婚也没钱,再去筹备结婚的钱,刚刚我们算的是不吃不喝的情况,现在按照正常生活消费来算,起码要等个5、6年吧,男方当时已经27岁,这样的话,男方可能30好几还没结婚。试问,人有多少个青春可以浪费。
把人逼到这个份上了,就算人再老实,也忍不下这口气吧?
所以男方杀女方全家会被大多数人拍手称快,纷纷站队男方这里。但是在法律上却不得不追究其法律责任,毕竟我们国家是一个法制社会。同时我也希望国家可以落实完善关于婚姻彩礼这方面法律法规,当我们的权力受到侵害时,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而不是这样的以暴制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