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合规审查人员,通常发表的法律意见都会引起主管领导和起草单位不满。前日,在市领导召开的会议上,我以不合法律规定为由,直接否定了领导们的意见,结果触怒“龙颜”,事后反思,有很多地方值得改进:
1.备用方案。合规审查人员眼中看到的问题,恰恰是政府领导针对某个问题的解决方案。打算要否定领导的意见时,需要站到领导角度,一起面对领导需要解决的问题,而不能光把领导的方案推翻。
2.迂回套路。如果没有备用方案,那么就先肯定领导意见好的方面,再表达自己提出问题的意图,最后,观察领导的反应再决定是否提出反对意见。
3.缓兵之计。如果不得不提反对意见,那么要及时体察到领导的不满,同时,不要受领导情绪的感染。当领导生气时,需要迅速找到共同目标,后退一步,短暂达成一致,会后形成书面意见,再按流程上报。
4.延迟表达。培养“负能力”,锻炼自己延迟满足的耐受力,不急于表达观点,先在本子上打好草稿,把自己想说的话,列出123,最后再有层次的表达清楚。
5.将错就错。如果领导的意见不可改变,那么就将错就错,只好把损失降到最低,为了革命,多打补丁吧。
各位同仁,大家还有什么好方法,留言来交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