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比较多,需要有点耐心。
对于那些以职业打假为名,行敲诈勒索之实的所谓的打假人,工商所的态度是,无奈而有几分惧怕?纵容而又有几分暧昧。职业打假,是真的打假吗?工商所,是打假人的同伙还是帮凶?
小赵,一个北漂的年轻人,在北京通州区注册了一个商贸公司,经营民用及办公家具。多年来遵纪守法,勤勤恳恳,虽然赚不了太多的钱,但勉强还能生活下去。然而五月中旬的一个电话,让小赵平静的生活一下子陷入了混乱。
电话是工商所打来的:你是赵某某吗?我们是工商所的。你明天带着身份证和营业执照来所里一趟,我们在做例行抽查。抽到了你们公司,所以请您务必来一趟。
小赵没有多想就答应了。他知道工商所每年都会有这样的抽查,主要是查看纳税情况正不正规,合不合法。工商所为了完成任务,象征性的做个调查也是合情合理的事情。
第二天下午2:00,小赵拿着证件去了管辖的工商所。接待他的是工商所的副所长,也姓赵。赵所长很客气,询问小赵公司的经营状况,所属行业等,然后在电脑上打开一个网站,问小赵,这个是不是你们公司的店铺?
小赵凑上去一看,是自己阿里巴巴的店铺。赵所长问到,店铺是谁打理、什么人上传产品的?小赵说,都是自己打理和上传。
因为小赵的企业很小,自己没有实力,请不起专人来弄这些事情。就自己学着装修店铺上架产品。小赵一向老实,不会撒谎,因此就如实回答。
听小赵说完,赵所长这才和小赵说,你的阿里店铺被人举报了。举报人投诉你的店铺产品违反《广告法》,涉嫌虚假宣传。我们叫你来是进一步核实一下,如果确实存在举报人所说的情况,就要依法对你公司进行处罚。赵所长特意指着一张专利证书的图片说:“这个专利是一个早就过期了的,是不能在网页中展示的”
事情到了这里,小赵才明白过来,原来是阿里店铺出了问题。
小赵的店铺是几年前开通的,当初也是为了拓展一下网上的业务。就交钱开通了诚信通,但加入以后感觉没有太多的用处,也不想再花钱做推广。于是就自己打理,因为水平有限,时间有限,因此店铺做的很差劲。图片不精、文案不美,自然就没有流量。这两年更是一点活力也没有,就是一个僵尸店。关于专利,小赵曾经申请过一个关于自己产品配件的专利,但由于没有及时缴纳专利费,目前已经属于过期专利。当初为了自己的产品更有说服力,就将这个专利的信息做了一张图片放在了详情页里面。没想到却惹出来这样一档子事,小赵陷入一阵沉思。
这时候,赵所长已经将他店铺里的涉嫌违法的页面全部打印了出来。厚厚的一叠打印件放在小赵的面前,让他确认后签字并盖上公章。最后又在一张调查谈话录的文件上写下一句:“以上材料属于我公司的店铺详情页……”等等的书面承诺,然后也签字盖章。
小赵全程都好像是木偶一般,按着赵所长的指示一一照做。
最后,赵所长对小赵说:“你这个事情我们已经立案调查了,如果确实违反了《广告法》。就必须要进行罚款处理。按照法律规定,第一,将对你公司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二,你的阿里店铺产品必须全部做下架处理,进行整改。第三,从今天开始,希望你能积极配合我们的调查,随叫随到,这样与你也有好处。对于罚款的多少,我们会尽量和领导商量,争取给你做到最大宽容。”
小赵不知道是怎样离开的工商所,脑海里一片空白,这可真是意想不到的倒霉事情。怎么会这样呢?
回到家里,小赵茶饭不思,他想不通自己竟然违法了,回想着赵所长让他签字盖章的事,越想越觉得后怕。难道说赵所长是在搜集证据不成,有了我的签字盖章,这违反《广告法》的事情不就坐实了吗?我到哪里也已经说不清楚了。既然违法,接受处罚不就是顺理成章的事了吗?
最少3万起的罚款。对我来说可不是一笔小数目。阿里店铺一共没有赚回来3万,每年还有会员费。这可真是亏大了。
小赵越想越难过,忽然想起来一件事情。在工商所,赵所长好像让他去查一查最近的订单号,就可以知道是什么人举报了自己。小赵立刻登录了阿里巴巴后台,他想找一找这个昧了良心的人。看看是谁害得自己这么惨。
果然有最近的一个订单,是拍了产品以后马上又取消了。但是记录是有的,显示是一个姓李的人,电话号码也有。
小赵立刻拨通了电话,他要质问一下,这个人为什么要举报投诉自己。
电话通了,是北京朝阳区的归宿电话,小赵说明来意,就问他这个订单是怎么回事?是不是你向工商所投诉的。对方听起来一点也不可恶,反而很和善的说:“投诉是我的权利,你的产品详情页面有违法内容,我是依法进行投诉的。不过呢,如果我现在向工商所提出撤销投诉的话。你的事情就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小赵说:“那您就高抬贵手,放我一马吧!要不我会被罚好多钱的。”
对方微微一笑:“我可以撤诉,但是你得给我一部分钱,我可不能白折腾一回。”
小赵心想,工商所让我查一下订单,是不是就是让我找到这个人,然后和他达成协议,撤掉这个投诉呢?这样说来,工商所也是出于一片好心,让我少花点钱,了了此事。
想到了这一层,小赵就和那个人讨价还价,请求他发发慈悲,少要点。最后说好给他4千元,但是要马上打款给他,他就打电话到工商所撤诉,迟则生变。
小赵别无他法了,也是被逼晕了头脑。四千元钱就给他转了过去。那个人收到了钱,对小赵说:“你放心好了,我立马打电话撤诉。”最后还不忘让小赵将店铺整改一下,免得以后再出这种情况。
小赵还一阵感激,反复叮嘱他一定给自己办好这个事情。然后才挂了电话。
时间已经是晚上十点多了,本来想打电话给赵所长,汇报一下这个情况,只能明天再说了。一个电话,四千元钱已经给了人家。这个钱花的憋屈、窝囊。如果真的可以平息此事,也算花钱买了个教训,花就花了。但是如果……小赵不敢往下想了,也不愿再多想了。此刻,他宁可相信世界是美好的,人心是善良的,这件事也会到此为止,工商所再不会为难自己。
第二天上午九点左右,小赵决定给赵所长打个电话,说一说昨天和举报人达成共识的事情。然而,赵所长听了他的汇报,当头棒喝般怒斥了起来“谁让你给他钱的?我只是让你查一查订单,并没有让你联系他。我们这里已经立案调查了,不可能说撤就撤了,你给他钱是没有任何意义的。按法律来说,你们的私下协议也是违法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小赵一脸懵逼,彻底瓦解。
接下来的一个多月里,小赵隔三差五就被工商所叫去调查,询问。小赵始终积极地配合,他没有其他办法,只有积极配合所里的调查工作,才有希望达到从轻处罚的情节。小赵宁可放下自己业务上的事情,也不敢慢待了工商所。
那最后结果是怎样的呢?
小赵被工商所以阿里巴巴店铺产品详情页产品内容涉嫌虚假宣传,违反了《广告法》。除涉嫌产品下架或删除外,另外进行经济处罚,处以人民币4万元的罚金。
工商所告诉小赵,由于他的积极配合和良好表现,工商所考虑到他的不容易,在罚金的数量上做了最大的减免和宽容。如按照惯例,4万元是根本下不来的。
言外之意,小赵应该感恩戴德,谢谢他们的菩萨心肠才行。
表面看来,这件事情没有不合理的地方,小赵的店铺描述由于有虚假宣传的内容,违反了《广告法》受到消费者的举报投诉,工商部门依法对他进行调查取证,最后给他相应的经济处罚。小赵最终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
然而,我们可以重新来剖析一下事件的本质,然后提出两个问题:1、阿里巴巴页面上的图片是不是广告?2、小赵这样的情况是不是真的违法了?
首先,我们来看看“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如何认定互联网广告的解释:
通过网站、网页、互联网应用程序等互联网媒介,以文字、图片、音频、视频或者其他形式,直接或者间接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服务都属于互联网广告的范畴。具体讲有五类:(一)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含有链接的文字、图片或者视频等形式的广告,其目的是为了推销商品或者服务。这种形式是互联网广告。(二)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电子邮件广告;有的时候进入邮箱后有很多邮件广告。(三)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付费搜索广告;(四)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性展示中的广告,比如说我们打开一个商品的网页之后,有很多商业展示性的广告,这种形态比较明显。但这里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的信息的展示,这些信息要遵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因为消费者有知情权,对产品的材质、成份、功效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的这些商品或者服务的客观说明,这类信息和广告是有区别的。(五)其他通过互联网媒介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
而小赵网页中的图片信息,1.无任何链接、2.不是电子邮件、3并没有付费推广、4.它只是产品信息。5.没有通过百度、搜狗、360等互联网媒介发布传播。
因此,不能算商业广告。那么既然不是广告,第二个问题就无需回答了,这样的图片信息最多可以理解为违规展示,根本谈不上违法。
那问题又来了,小赵的网页既然没有违法,工商所的这种处理方式又是什么状况呢?难道工商所的工作人员不懂法吗?这样的罚款合理吗?(听他们工商所的人们说,他们一年要办理这样的很多案例,几乎没有不被罚款的,多则十几二十万,少也不低于三四万。)
既然案子办了这么多,款也罚过了那么多。不合理也是合理了。对于小赵这样的企业主们,没有违法也就违法了。没有人会去质疑权威,就算再不满也只能忍气吞声了。
生活中的很多事情都不是我们想象的,最应该说理的地方有时候却无理可说,最应该依法办事的部门却只有他们的法律法规,你会真正体会到作为一个平头老百姓的无力和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