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妻制是随着私有制下生产力发展而私有制的巅峰阶段zbzy时期而得以普遍存在的。在以家庭和家族为单位,伴随着男女生产能力的不同,生产资料所有和生产分配的分化,造成女性在家庭内部的对男性的从属。
这种从属关系的形成表现为几个阶段,由原始公社制的母系氏族、性别分工到伴随着原始家庭氏族制度残余和生产力依然相较不充分的男主生产,女主家庭内部的管理,直至男性主导物质资料的生产且伴随着人类社群从家庭家族部落到国家的扩大,女性的生产和对于家庭的管理以及社会关系协调的作用完全失去。
家庭中的女性从最后一个阶段开始,从属于男性,成为侍女,生育机器,满足男性性发泄的工具,且这种从属关系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恩格斯说过:婚姻就是合法化的嫖娼。
这是将女性工具化物化的专偶制,女性是家庭内男性的私有财产而不是公共物品,但这种专偶制却在人们的意识中打下深深的烙印,即“女人如衣服”。这为公妻制在社会历史中的不断发展与普及打下思想上的基础。
从奴隶社会开始,奴隶的增长成为生产力发展的主要动力,成为奴隶主不断发财扩张的“人形机器”。因为奴隶的增殖是缓慢地且成本高昂的,且奴隶被物化而不能拥有家庭与私产。所以奴隶的增长依靠暴力的战争和狡诈的债务关系。
而之前谈到的男女在社会生产上的分化,使得奴隶制下,物化的女奴在生产上处于劣势地位,且因对奴隶主的从属地位,有脱离生产成为专职于其他特殊事务的物品。这是公妻制发展的原始阶段。从这里开始,女奴或潜在成为女奴的女性开始成为一种公共物品,这种公共物品并非是服务于大众男性的公共物品,而是按照奴隶主的财产与实力而成为统治阶级内部被分配的公共物品,有统治阶级支配的所有公共物品中的一部分。
而在之后的封建社会,一方面,女性在实质上为有权势的男性所支配,只要有公共的权势与可以支配公共物品的财力,一切私人家庭所属的女性皆可为这种掌握社会权力的统治阶级所占有霸占,且为合法或着法律默许状态。具体的表现为逼良为娼,强抢民女,国家登记的妓和民间运营的娼等等。这是对之前公妻制的继承与发展,是zbzy时期公妻制普遍化的过渡。
到了资本主义时期,按资分配,金钱为唯一控制参量,公共权力国家意志处于资本的支配下,一方面,女性从被迫到观念上对资本的追求和附和,为有钱的男性所选择和支配,或者以是卖淫业充分发展以平等交易“自由买卖”为外衣实为社会支配者或者实质上成为男性共享的公共物品(工薪阶层也消费得起)。另一方面,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大大提高,分工的进一步细化,劳动的简单化,女性成为替代男性的专有且廉价的劳动力,参与私人资本控制下的社会性的生产劳动,被更加变本加厉地剥削,全面地成为钱权属性的男性的所属物。
gczy是要打破这种公妻制,不让女性成为占有公共物品拥有公共权力的统治阶级的物品与工具,也不做为社会全体男性所属所役使。更不做私人的奶妈丫鬟,婚姻契约下合法的娼妓。而是成为参与社会生产为社会服务,与男性共同为社会服务的主人翁。就是打破私有制的专偶制和公妻制。而实现shzy下自由发展的专偶制,和男女公共生产服务制,脱离女性物化的地位,打破以性和奴役为支配的枷锁。(性不为男女的第一关系,而是以爱为前提的促爱的实现爱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