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是我们的宝
我们也是父母的宝
若,被父母视为草
该怎么办?
1
早上,浏览当天的新闻时,看到一篇让人很是上火的新闻:从来无视女儿存在、不管不问的父母,从一出生就扔给姥姥带着长大,父母只来看过两三次。而,现在打电话一开口找女儿要10万块钱,只为小儿子买婚房!记者问女儿的爸爸,女儿也要结婚啊,父亲竟然说:不管怎样,先着急帮弟弟买婚房,毕竟是亲弟弟不能不管,这钱出也得出,不出也得出,一分不能少,这是做姐姐的责任!
没有钱了,钱不够了,想起还有一个女儿,弟弟还有一个姐姐!想起了女儿的责任,姐姐的义务?
我以为,电视剧里樊胜美的父母已经是奇葩了,没有想到,现实中也有这样的事情发生!
不可思议之外,我又从网上搜出一篇新闻,看得我也是无语了!
儿子一岁零10个月判给了妻子,30年后,未尽任何抚养义务的杨先生把儿子告上法庭,要求每个月付生活费、医药费800元!
纳尼?!
我知道,在中国讲究尊老爱幼,孝敬父母是做人最根本的仁道。
但是,父母若一直都没有做到抚养孩子的义务,有何脸在年老时要求子女赡养呢?
2
什么是亲情?
亲情,特指亲属之间的那种特殊的感情,不管对方怎样也会爱对方,无论贫穷或富有,无论健康或疾病,甚至无论善恶。它有两个特点:一是互相的,不是专一的;二是立体的,不能是单方面的。
所以,对于那个一张口就要10万的父亲来说,这个钱,做女儿的坚决不能给!
凭什么给?!
虽生我,未养我
虽然,女儿跟父亲、母亲有着割不断的血缘关系,是血浓于水的亲情。但是亲情是互相的,是立体的。
虽然从小家庭辛苦,为了养家糊口,把女儿丢给外婆照顾也是情由可原,但两三年才见一次,隔谁的童年也不会记得父母的模样。更何况,有了弟弟,除了生活费,没有其他的关照与关心。
这样的父母,只能算是名义上的,有名无实!
从小到工作,虽然在求学期间提供给了生活费,可,钱能代表父母给予的温暖吗?
这跟在路边乞讨有什么两样?
心,不暖,对父母是冰冷的,父母就是不存在的!
所以,这个钱不能给!
同父同母,关心为何不同?
与弟弟都是同父同母生养的,为何一个在天,一个在地?
弟弟结婚,姐姐出钱!姐姐结婚,弟弟也出钱吗?
在中国,男尊女卑的陈腐观念什么时候可以改变?
有这样的父母,有这样的弟弟
在这样的家庭里面,父母年老的光景估计也不会好到哪里去!
在孩子成长道路上,若对孩子缺失父母之爱,不管不问,请以后年老时,也不要向子女索要任何的不合理的要求!
这才是公平的!
3
人伦道理,大家都懂!
但是,要想得到,就必须自己先付出!没有无怨无悔的付出,而有轻而易举的得到?
而,所谓的专家却这样说:
这不是现实版的樊胜美吗?这个家就是一个无底洞!
不讲道理的父母和弟弟怎么可能会在女儿结婚时掏钱给她呢?
是女儿傻还是专家傻?
这样的矛盾无法缓和,因为父母的扎根陈旧观念改不了,想要对待儿子一样去对待女儿,那是根本不可能的!
所以,父母毁了自己的童年,自己就不能亲手毁了自己的人生!
人啊,千万不要在年轻时装健忘,在年老时记忆犹新!
种什么因,得什么果!
天道轮回,苍天不会放过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