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向对象的语言中,继承是必不可少的、非常优秀的语言机制,它有如下优点:
- 代码共享,减少创建类的工作量,每个子类都拥有父类的方法和属性。
- 提高代码的重用性。
- 子类可以形似父类,但又异于父类。
- 提高代码的可扩展性。
- 提高产品或项目的开放性。
继承的缺点如下:
- 继承是侵入性的,只要继承,就必须拥有父类的所有属性和方法。
- 降低代码的灵活性。
- 增强了耦合性。当父类的常量、变量和方法被修改时,需要考虑子类的修改,而且在缺乏规范的环境下,这种修改可能需要代码重构。
如何让继承的利大于弊,解决的方案是引入里氏替换原则。
里氏替换原则(LSP)的定义:
- 严格的定义:如果对每一个类型为T1的对象o1,都有类型为T2的对象o2,使得以T1定义的所有程序P在所有的对象o1都换成o2时,程序P的行为没有变化,那么类型T2是类型T1的子类型。
- 通俗的定义:所有引用基类的地方必须能透明地使用其子类的对象。
- 更通俗的定义:子类可以扩展父类的功能,但不能改变父类原有的功能。
里氏替换原则包含以下4层含义:
- 子类可以实现父类的抽象方法,但是不能覆盖父类的非抽象方法。
- 子类中可以增加自己特有的方法。
- 当子类覆盖或实现父类的方法时,方法的前置条件(即方法的形参)要比父类方法的输入参数更宽松。
- 当子类的方法实现父类的抽象方法时,方法的后置条件(即方法的返回值)要比父类更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