败犬,第一次听过这个词,尚还年少,台湾的电视剧还在风行大陆,阮经天和杨谨华演了一部电视剧叫《败犬女王》。一个女人在33岁才找到真爱的故事,只是当时太小,看到的只是浮华表面的热闹。男女主角嬉嬉闹闹,最后走在一起,以为这就是爱情本来的样子,以为不管多久总有一个人会欣赏自己的好。
而到了如今年纪,经历了数次的相亲之后,方才明白爱情是如此的稀少和难能可贵。
一生能遇到一个自己觉得还不错的人,并且恰巧他也觉得我也不错,是何其幸运。
电影《当哈利遇到莎莉》,哈利对莎莉说,当你意识到想与一个人共度余生,你会想要你的余生越快开始越好······
这样的感觉,我不曾有过体会。
但被催促着赶快结婚时,慌不择路恨不得自己的余生赶快结束的感觉倒是挺深刻。
一下子成了家里多余的一部分,一个甩不掉的包袱···旁人的肆意窥探、冷嘲热讽都可以抵挡。但最亲近人的“好言相劝”却字字诛心。
这世界男人有很多,这世界女人也很多,属于自己的却只有一个,痴男怨女、滚滚红尘,为什么要活得那么狭隘?
不结婚,又怎样?
知乎上有过那么一个讨论,有位医生说,为了不至于中年之后内分泌失调,老年之后病榻床前无人理,还是不要固执了,将就吧!
可这将就又岂是那么简单,让另外一个人进入自己的生活,意味着要接受他的价值观、生活习惯、家人朋友等等。
然后半生的磕磕碰碰换来,老年之后的相携相扶,听起来也挺温馨的,我们的父辈不都是这样么?
我们一定要要重走他们的老路吗?用自己不愉快的半生来换取老来一护工,或者是他人的护工。
生命只有一次,没必要活的那么拧巴、那么按部就班。
拿出自己的勇气来,败犬又如何?
遇到了自己喜欢的就放肆去爱,一个人时,也能好好爱自己,读书、旅行、运动·····
这不才是我想要的日子么?成为一个让自己喜欢的人,或许在以后的某一天遇到他的日子,才可以有底气的对他说:你很好,但我也不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