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朋友聚会上见过她一面,长相虽不是最出众,却让他印象深刻。于是发动追求攻势。
他是在感情上极敏感早熟的人。甚至还看一些所谓爱情攻略和情感指南。有时这些小伎俩也会迷惑女孩子。为此,他觉得追求一个人的过程也是享受。并不以此觉得犯贱或是降低了身价。亦不觉卑微和伤自尊。且他多是出手就胜,所以更是从不考虑太多,看到对眼的就凑上去。
但这一次,屡屡失败。送她花,她当即退了回来,一问,原来她花粉过敏。请她吃饭,带去海鲜城,她也过敏,于是几乎整顿饭她都没动筷子。说要换个地方,她又说自己不习惯在外面吃东西,还是回家做得好。
周末请她去逛街,想着女孩子都爱买衣服化妆品包包之类的东西。于是带她出入商场,让她随意挑那些看上去不便宜的名牌衣物饰品。她却还是没兴趣的样子。转上几圈后,说没看到喜欢的,最后以要回家陪爸妈吃午饭而匆匆结束约会。
下个休息日,他再请她看电影,是部爱情片。在他看来,女孩子都会为这种片子动容,然后心里一激动感动,就觉得身边人也很美好,想开始一段属于自己的恋情。结果,她看的泰然自若,就连他觉得感动的场景,她也表情淡然。
三番五次下来,他自己也觉得没什么意思了。她并没有拒绝他的邀请和追求,可是每一次,她似乎都不是很开心,对他邀请去做的事情内容不感兴趣,甚至有些不适。
他有些泄气,跟朋友提起说,这个家伙怎么比别的女孩难搞定。我的那些爱情秘籍也派不上用场,对她都似乎没有作用。
朋友笑道,你追一个人,不研究这个人本身,却研究跟其无关的书?
他细细回味这句话,寻思女孩子不外乎就是喜欢这些东西吗?花啊,餐厅里的蜡烛灯光啊,商场里的名牌啊,电影院里的浪漫气氛啊,不好吗?不动人吗?
他不知道,对她来说,这些东西没什么不好,但不是她想要的。她来赴约,是因为并不讨厌他。但他为自己做的那些事情,请她去的地方和要做的事件,却不是她喜欢的。
她只是个清淡简单的女子,花粉和海鲜过敏,因而不喜欢。名牌对她来说大而空旷,并无美感,亦不喜欢。至于那电影,她只看到里面的虚假和造作,所以也正好不喜欢。
于是,他的所有作为,在她那里没有留下任何被打动或惊喜。
他的行动,就如给杂志投稿,没研究其栏目要求和语言风格,盲目地随心所欲地写完投了过去。要么石沉大海没了音讯,要么编辑会回复:对不起,你的稿子与我刊风格不符,请另处。
他的这次追求也一样,因为根本就不了解她,也没研究一下人家喜欢什么,就盲目开始。所以对方在几番相处下觉得失望。后来若还如此,多半就会客气婉转或直接给个拒绝的回复了。
所以,喜欢一个人,是要研究一下对方本身,而不是盲目使用爱情指南。否则就如把诗歌投到小说杂志一样,被编辑指责风格不符。且不管你写的如何才华横溢,也是没有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