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允明《草书怀知诗卷》,取精用弘,奇纵雄健

祝允明(1460-1526),字希哲,号核山,因右手六指,自号核指生,长刘(今苏州)人。明弘治五年(1492)举人。正德九年(1514),授广东惠州府兴宁县知县,嘉靖元年(1522)转任南京应天府通判,而有“祝京兆”之称。祝允明工于文章,尤擅长书法,五岁能作径尺大字,九岁能诗。稍长博览群书,诗文有奇气,对客挥毫,于言立就。与唐寅、文征明、徐份卿并称“吴中四才子”。后专攻画,徐专工待,文兼工书画,视则专工书法,亦能诗文。著有《怀星堂集》三十卷,又撰有《兴宁县志》。

祝氏隶、楷、行、草诸体均擅,尤以草书成就最为突出,影响也最大。清初顾复《平生壮观》对视氏书学之渊源有如下评述:“祝京兆希哲为徐武功(有贞)之甥,李太仆(应份)之婿。书法亲炎两公。况乎加之以学力,无古不师,见其楷书学《孕直表》、《力命帖》,章草学《急就》,狂草学《自叙太行书学二三,间以唐宋,落笔沈着,气韵恢弘。当回声名迈三家,而上接鸥波(赵孟),河不虚矣”。

可见他在书法上转益多师,取精用弘,使楷行草各体并重,出入变化。早年楷法精谨,有晋唐人遗意。晚年草书奇纵雄健,自成一格。

祝允明《草书怀知诗卷》,纸本,草书,上海博物馆藏。

祝允明《草书怀知诗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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