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爱
结婚不是选择“对象”,而是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
很多人感觉与某人的相遇是“命运安排”,然后凭着直觉决定结婚。但这并不是冥冥中被安排好的命运,而仅仅是自己决心“相信是命运安排”。
弗洛姆说:“爱某个人并非单单出于激烈感情,这是一种决心、决断、约定。相遇的形式如何都无所谓。如果下定决心从此建立真正的爱,面对
“由两个人完成的课题”,那么,我们与任何人之间都有可能产生爱。
当我们回顾与伴侣一起走过来的漫长岁月时,往往会感觉是“命运的安排”。这里所说的命运并不是冥冥中被安排好的东西,也不是偶然降临的东西,而是由两个人的努力慢慢构建起来的东西
有的人一边说着“喜欢花”,一边却任其枯萎,忘记浇水,也不倒盆,把花摆在美观的地方,根本不考虑其向阳性。的确,这个人也喜欢观赏花,这是事实,但却称不上“爱花”。爱是一种更具献身精神的行为。你的情况也一样。你一直在回避爱应该背负的责任,只是贪恋爱的果实,既不为花浇水又不修剪。这就是短暂的、享乐性的爱。
弗洛姆说,“爱是一种信念行为,只有一点点信念的人就只能爱一点点。”……如果是阿德勒的话,也许会把这里的“信念”换成“勇气”吧。你只有一点点勇气,所以,也就只能爱一点点。不具备爱的勇气,试图止步于孩童时代的被爱的生活方式。仅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