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岁,第一次“如此”下笔作文。我因想着理应该给未来的自己留点什么,便于很早开始思、想,准备写一点未来可供自己怀念的东西;又想着人生第一次如此正式,就该别于过往有点特殊的意义在这上面,进而又需要撕破自己的面皮不怕露怯,于心上放宽自己,用脑袋里存量较少的知识,大胆的从今日开始,直面惨淡的文笔。这对我属于里程碑式的跨越,所以说第一次“如此”下笔作文。
2017年于我最值得用笔来写的事有且只有一件,便是及时读书并开始逐渐热爱生活。这不属于两件事,因为没有“及时读书”就没有真正“开始热爱生活”。
初读书目的单纯。并不是什么“腹有诗书气自华”啊,又“文章上有千古事”啊,又“黄金屋”啊,“千钟粟”啊之类。那时候没想这么多,而且要是这篇放在那时候来写,我也压根不知道还有这么几句,完全就是为了戒掉多年成瘾的电子游戏,所以“初读书”更不如先说成“初买书”更贴切。
买书也本着只要电商畅销推荐榜上的都行都买,选书的时间比用在看书上的时间多几倍。当时老婆比较赞成我买书来看,因为我玩电子游戏对她来说简直是噩梦,极其讨厌。忽然有一天噩梦走了,她自然欢欣鼓舞精神倍振,殊不知这只是另一个梦的开始。对我来讲虽说这梦开始的并不美好,但结局还是好的,而她则恰巧相反。我想女人总是反复无常的,亦或者根由并不在这上面。
三月份开始逼自己,书不读一定页数不能睡觉。当时的宗旨就是读完就行,任务式的阅读往往缺乏自主意识。那时读书没有兴趣,得到的不多也与真正的读书之道相背而驰。后来发现真的傻逼……
渐渐地书读的多了,也就产生了一些别的想法,读书就变的目的不纯,上边我也有提到。我想这也并不算什么坏事,起码不失为动力的一种。4月份陪老婆产检,在等化验结果的时候,我坐在车上拿手机选书。因为罗胖子的节目看多了,自然多半选的书也与其相关。罗版的红楼梦恰巧在我快坚持不下去的时候出现。我这人对精美的图书没有什么抵抗力,虽然它对于我当时的价值概念来说卖的超级贵。但这也恰巧成为我读书的第二个动力,花了太多钱也就不得不读下去,不读难道用来装X吗?后来看了胡适先生所讲为什么要读书?其中“为要读书而读书,读了书便可以多读书”于我体会颇深,也加深了我对读书的理解,最终成为现在我还在读书的第三个动力与根本原因。
读的书越多越觉得读书少,买书就成为习惯。买了就要去看,看了又要去买。这“恶性循环”性质的习惯使自己读书跟抽大烟一样疯狂。所以我想女人总“该”是反复无常的,自己花了太多钱,既然她不能理解为什么没读完就还再买这件匪夷所思的事情,你还不许别人打一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