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习性?
男性来访者为被告,坐在我面前侃侃而谈:把已经结婚三十多年、养育两个儿子、帮助抚养三个孙子女的妻子描述为自私、暴力、依靠娘家没有主见、只会被他人挑唆与他每日发生矛盾的人。
我不动声色,只是礼貌倾听,适时回应而已。讲述者认为足够,满意而去。
终于那个被描述为“十恶不赦”的女人也坐在我的跟前,虽然已经五十四岁,但面目清秀,衣着得体,与自己预判很有出入,唯一能够显示出曾经做过重体力劳动的,就是一双手:手指粗壮、皮肤粗糙。
我和助理坐下来,听来访者叙述:已经结婚三十三年,共同创业,有一个法兰厂。男人在三年前花言巧语与她办理离婚手续,但是两人依旧共同生活,在两人的生活模式中,男人强势,女人软弱——既无话语权,也无经济权。三年已过,男人说,咱俩已经离婚了,你滚吧。女人心有不甘,三十三年我得要补偿,男人告诉她,屁都没有一个。
女人说到动情之处,两只手捂住脸痛哭不已,助手马上制止,我用手示意她坐下,并对来访者温和地说:没事,哭会吧。……
回到办公室,助手感叹颇深。她说,姐姐整个过程你为何如此淡定?我笑笑告诉她:你情感卷入太深,背负了他人的命运。法官这样做工作能累死自己。她似懂非懂深深点头。又问:接下来我们干嘛?我说去工商局调查厂子的经营材料、去房产局去调查房产,给他们分割财产呀。助手马上心情大为愉悦。
虽然以前也碰到过这种离婚后财产纠纷,但是当事人不会如此老谋深算。喋喋不休、善良、没有主见的女人,老谋深算、刚愎自用、自私和没有廉耻的男人。
人性?习性?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