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觉自从因制度在上班12小时后还要因忘记带员工卡而需算旷工,最终以调休做抵消后,工作的积极性就明显下降。这有两点说明:
1.每个人每月有三次补打考勤机会,但是忘记带卡一天就得算两次了,也就是第三次形同虚设,打不打都得扣钱了。
2.我家近,本来可以中午回去取下,但是由于中午加班而来不及回家取卡,这个情况我也说明了,但是HR还是铁面无私(铁板一块),要不然就拿调休换。
本来,对于平日/周末/假期加班,我都无怨无悔,且有原则地完成。但是就在此次的元旦假期,我发现自己懈怠了,无法投入加班。
我知道,我不能也不应该把自己本身对工作的懈怠归责于公司制度的影响。但是,确实,心有不甘,这似乎不是后续的补偿可以立马填补的失望空洞。
希望自己可以及时调整这样的心态和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