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今天真是见识到了。
一位女子喜欢狗,有一只养了七年的狗,但结婚后,婆婆希望她不要再养了。
因为大家都知道,婚后备孕的女人,家里是不适合养狗的。因此,女子婆婆的做法也无可厚非
。
女子怀孕了,不愿意把狗狗送人,说狗狗已经驱虫, 自己也很健康。
因为婆婆反对养狗,她只得把狗狗送回了娘家。
婆婆还是不放心,趁女子不在家的时候,去女子娘家把狗接出来卖掉了,并且骗女子说,她带狗出去遛弯时,不小心把狗丢了。
女子不相信,查了监控,知道真相后,决然地去医院把怀了三个月的孩子打掉了,并且提出了离婚。
我知道对养狗和喜欢狗的人来说,对狗会产生很深的感情,可是再有感情,难道对狗比对自己亲生孩子的感情还要深么?
为了一只狗狗,竟然失去理智,亲手扼杀了腹中的孩子,是否太过残忍?
当然了,婆婆的做法也不对,但她的出发点是好的,她担心狗狗会影响到儿媳腹中的孩子。
即使狗狗被送回了娘家,但女子经常回娘家,她依然担心会对孩子造成影响。
虽然婆婆的做法不对,但她也是出于对未来孙子或孙女的担心,是可以理解的。
反正我是不理解女子,为了一只狗狗就打掉孩子的行为。
当然我也不理解,现在很多养宠物的人,对宠物的过分宠爱程度。
特别是有的人,把狗狗叫狗儿子狗闺女,自称是狗妈狗爸的行为,还在网上发视频炫耀。
当然狗狗确实很可爱,也是人类的朋友,但人永远是人,狗永远是狗,怎么能当狗狗的狗爸狗妈呢?
有这个精力和孝心,养好自己的孩子,孝敬好自己的爹妈不好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