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我不与喷子治气

      昨晚,我发了一条短视频。短到时长七秒。发布时,匆匆忙忙、连滚带爬,简介不过几十个方块字。这会儿从容不迫、游刃有余了,抄作业如下:

      “今傍晚,(济南市)舜耕路南华园小区稍往南的道路花池边,一辆两轮电动车自燃。路过的K66路公交车当即停下,司机师傅跳下车,用自己的干粉灭火器,瞄着火焰一顿猛喷,那火,再难张牙舞爪。紧接着,消防车也风驰电掣赶到现场灭火。司机师傅转身回到车上,驾车驶向下一站,连个背影都没留下……

      我凑上前,刚举起手机,立马被制止了。”

      今天码文,事出有因。这短视频,我在公号上首发,后去抖音推送。公号上没几人感冒,但抖音上的点击量过3.5万。这很正常,动动手指刷视频,是诸多人的“阅读”习惯。我觉好玩的,是评论区里的神仙打架。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我还有点大惊小怪。譬如,有愤愤不平的,为何不准拍?谁有这一权力?立马有人对发问者一腔愤怒,并大义凛然:就该制止!有什么权利拍?各色互掐,争奇斗艳,各有千秋。另外也有多条评论,指着我鼻子咒骂,我不再粘贴复制。

      反诘者的口吻威严,令我一度惶恐。实不相瞒,昨傍晚,我遭禁时,曾吵吵几句,法无禁止即可为,不准拍依据那条法律?还没问明白,一干人劝我别惹事。听人劝,吃饱饭。我三步并作两步,一个急转弯,拐去万寿路。万寿路非主干道,东端接入南北向的舜耕路。舜耕路东侧,与万寿路隔路相望的,便是国家安全主题公园。评论区的震耳欲聋,不由我不联想这街头公园。

        再后不久,我已能铺展自我安慰,一辆两轮电动车自燃,与国安没半毛钱关系,尤其是,我本意是致敬公交车司机师傅,并没旁生枝节,不至酿成大错。再是,还想明白了,我及其他人真有权利——宪法保障公民的言论自由,拿手机拍摄并发布,其实是言论的一种表达形式。想明白了这层道理,不再惴惴不安,也不与喷我的人治气,甚至还满心欢喜。但,下次拍不拍,是否关键时候掉链子,再说。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转载或内容合作请联系作者
【社区内容提示】社区部分内容疑似由AI辅助生成,浏览时请结合常识与多方信息审慎甄别。
平台声明:文章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由作者上传并发布,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简书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相关阅读更多精彩内容

友情链接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