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和恋人分手的时候,有人会选择换一个城市,有人会选择抛弃掉前任的一切物品,那个时候我不明白为什么要这么做,多傻呀。但是现在,我逐渐明白这是为什么了。
看到那个和前任共同用过的东西,回忆也就会涌上心头,但问题是,拿着这个东西的人泪眼婆娑,而另一个却头也不回的走了。有时候你问一个分手的人:嘿,讲讲你前任吧。如果他丝毫不犹豫,噼里啪啦恨不得跟你谈谈他妈最喜欢干的事,那八成是真的放下前任了。但如果一个人看着你的问题,嘴唇抿起来,眼神放空,欲言又止的样子,那十有八九是他心里还是放不下过去,指不定前任回过头来还会巴巴的迎上去。
女人在面对爱情的时候往往比男人勇敢的多,不爱也就罢了,若是真爱,不论是单方面的还是双方的,女人都是激情满满。《月亮与六便士》里斯特里面对毛姆的质问:你不爱你的妻子了吗?不。你难道忘记了你第一次把她搂在怀里的感觉了吗?不记得了。女人真是愚蠢,以为爱情就是全部了。因为对于斯特里来说,他所追求的艺术创作才是生命的全部,那我也想要反之,你以为艺术创作就是生命的全部了吗,男人真蠢。
这个世界本就是俗人的世界,若人人都是斯特里,这个世界还要不要过了。我们更多的人都是他的妻子,即使面对丈夫抽风的这样打击,也要站起来工作养活自己和孩子,没有什么比这更重要。
我能稍微理解斯特里那种追求艺术的激情,以及追求不到的抓狂和落寞,相比这种抓狂和落寞,活下去不是更重要的吗?
我喜欢现在的生活,因为现在的生活是和之前迥然不同的环境,不同的人,不同的环境,我可以随意编造我的过去,如果我不愿意说,不会有人知道过去的故事。
我现在也不是很多时间看电影,我这个人念旧,喜欢的电影和前段总是那么几个,而这些前段也总是会让我想起那该死的以前。
我现在更喜欢看书和打字。说来好笑,这两件事情本是我最初的喜爱,但不知道为什么我一度都忘记了他们,我希望现在,我可以重新去看待看书和打字。
我一向喜欢故事,别人的故事读的多了,我的故事就会忘记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