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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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食住用行。衣,排在第一位,可见衣服对人的重要性。

只因夏娃的一丝好奇,人类从此必须裹上衣服,还要为填饱肚子终日劳苦。

我望着劳苦得来的一些衣服,五味杂陈。太多衣服我穿不了了,毕竟你三十多岁了,再穿不合适了,但我还是很喜欢,这是经过无数次的筛选留下的,我要再保存久一点,我知道我可能再也不会穿上它。想起把它买回来时的欢快之情,还有它陪伴之时的愉悦之感。

三件大事促使我和我的旧衣服逐渐隔离。

第一件:搬家。初入社会的频繁搬家,不堪重负,也是希望搬一次旺一次的积极心态,让我即兴抛弃。

第二件:发胖。生了孩子,再喜欢的也穿不了了,小的可是一两个码。好一些的送给不嫌弃的妹妹了。

第三件:年龄。终于到了这个最不愿面对的时刻。没有理由,必须扔,尽快扔,赶紧扔!不减龄、不显气色,不显气质统统扔。

经过这三件大事的渐近洗礼,如今我的的衣服终于所剩无几。我彻底完成了从饥不择食气质不足浪费有余的伪俭主义者的变成了真正的不时尚简约主义者,简约而不简单,贵多了。

在此期间我也积极参与几件旧衣服回收再利用的伟大事件。

最早一次是教会组织的往云南的募捐。后来是放在小区里回收箱。每次都会挑家里能拿得出手的,洗净晒干包装好。心怀感恩。相比现在拿出旧衣物的行为,接受者更该受到尊重。况且,现在有很多是送新的呢。但旧的也有旧的好。

时常我也会想造成我这样恋衣癖的原因到底是什么。

从一张我仅存的模糊的彩色百日照来看,属萝莉型胚子:面目红润、笑容憨态可鞠,穿着粉色花褂。如果一路顺利的话,我绝对会成为一枚时尚达人。

遗憾,后来画风巨变,小学时的裤角总是短一截,我还会再卷一下裤角。多余的欲盖弥彰,没成想其实已经早二十年多年引领了时尚潮流,那可是七分裤啊!

后来是走下山路线,开始穿二手衣,而且是混搭。当然这期间爸妈会给我买新衣搭配,懂事一点的时候我是抗拒的,总说我有衣服干嘛要置,其实我心疼爸妈的辛苦。回想起妈妈给我买的衣服和布料都是很好看的,我偏偏固执己见,以求心安理得。

花季雨季也是节俭季,总是在价格和喜欢之间做最好的取舍。但总是倒向价格较低的一边。后来自己挣钱了也总是紧巴巴。

造成我对衣服的千头万绪,总归是性格使然,成长过程中没有思考过衣服对人的塑造有多重要,以至浪费了精力买过多不适合的衣服。

回忆起少时的衣着我心里仍有暖意。有一件邻居姑姑十五年前送我的棉绸素花连衣裙,我去年夏天还在穿,搭配一件针织衫毫无违和感。穿上喜欢又得体的衣服还是很臭美的。那时衣服的质量真是没话说!

我还特别喜欢在一个清闲的时间,关起门,把春夏秋冬的衣服一件件翻箱倒柜,试个遍,感觉特美。

谁让老夸我穿衣服好看呢。

我就是萝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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