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朝圣》英国剧作家蕾秋.乔伊斯之作。小说的主人公哈罗德曾是酿酒厂销售代表,工作四十五年,庸庸碌碌,从来没有盘算过升职加薪,独占鳌头或另谋高就。他勤恳谦逊,独善其身,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连告别会也没有举行。幼年时母亲离去,使他敏感而自卑,从小就害怕成为众人关注的焦点,习惯像影子一样悄无声息地生活。父亲酗酒,不断更换女人,没有人教他怎么去爱,怎么去表达。与莫琳的婚姻起初是美好的,因为儿子的日渐成长,他成了家中没有存在感的男人。“父亲”这个身份成了他人生最大的考验。面对儿子的恐惧,他不知道如何帮助,面对儿子学业上的卓越成绩他不知道如何表示祝贺,反被儿子嘲笑。剑桥毕业后的儿子得抑郁症染上大麻酗酒言行不羁他只能默默的收拾残局,好像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儿子最后在他们的菜棚自杀,夫妻俩陷入极度的悲痛之中,哈罗德没有勇气看儿子最后一面,更不知道以什么方式抚慰妻子,这一切使他与妻子产生了深刻的隔阂,两个人成为生活在同一屋檐下的陌生人。莫琳习惯性的抱怨哈罗德,哈罗德觉得儿子拿自己身体冒过所有的险,都是为了反抗父亲的平凡。与同事奎妮的交往他们曾相互的帮助,失去儿子的哈罗德在一次酗酒后将老板的爱物打碎,奎妮替她背了黑锅被迫失去工作,从此消失。事后哈罗德选择沉默,既没有澄清事实,也没有寻找过奎妮表达谢意!在所有有关人与人的亲密关系上,哈罗德都经历了惨重的失败,他只是一团穿着西装的空虚,有时说话,有时听到身边人讲话,每天上车下车,上班回家,却与其他人没有真正的交流。退休后的哈罗德沉闷无趣,家庭生活一潭死水,在乡村等死,一天收到了一封奎妮的告别信,知道奎妮身患绝症,莫名其妙,亦或是在加油站女孩的引燃下,哈罗德认为只要自己徒步穿越627英里去看望她,奎妮就可以活下来。于是他上了路,在生命颓废的尽头,他用徒歩创造了奇迹。
没有手机,没有计划,没有徒步的装备,他就上路了。87天,627英里,一位六十多岁的之前从没怎么锻炼的老人。开始时晚上住在宾馆酒店,到后来风餐露宿,遇到风雨天气,徒步旅行的他无处躲藏,打在身上的雨水,吹得他寸步难行的狂风。浑身湿漉漉地睡着,又湿漉漉地醒来,走,走,走,那双帆船鞋的鞋底薄得像纸一样了。脚趾随时会穿过破洞露出来,他用蓝色的胶布缠了几圈,从脚底一直绕到脚踝,鞋子和他就连成一体。整个世界只剩下了路,整个他就是一部走路的机器。他是一双缠着蓝色胶带的脚,在往贝里克方向走。此情此境,走路并不是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之前那么简单的事情,哈罗德凭着信念,勇气创造他人生历程中的奇迹,徒步627英里,到达贝里克,看望了如他所希望的等待他的奎妮。奎妮从迷失的记忆中慢慢搜寻到哈罗德,然后她安详的走了。其间有新闻记者注意到了哈罗德的“朝圣之旅”,新闻铺天盖地。哈罗德获得了荣耀,同时被各有目的"朝圣者"追随,后来又被他们抛弃……他走出了原来生活的圈子,获得了一生不曾经有过的经历,成为一个勇敢的男人。
徒步旅行并不只是将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之前,当身体机械运动时,活跃了大脑。在路上,哈罗德解放自己过去二十年努力回避的记忆,曾经的场景一次次重现眼前,他成了被迫留下的观众,目睹一个个错误、矛盾、不该作的选择,却无法改变的事情。他不再需要用英里丈量自己走过的路程。他用的是回忆。他坦然接受了曾经的挫败,回想起失败并不再那么难堪。在弥补自己错误的这段旅途中,他接受着陌生人的各种不可思议。站在一个过客的位置,不但脚下的土地,连其他一切也都是对他开放的。一路走过去,他从每个人身上都吸收了一些东西。每个人的生活中都会有遗憾,而如果陷入这些遗憾则会催生更多的遗憾,坦然面对遗憾会有褪去保护色的艰难,但这才是找到自我第一步,哈罗德终于在生命临到尽头时,迈出了心灵成长的艰难一步。
哈罗德的妻子莫琳也不理解哈罗德为什么要做徒步旅行那样疯狂的事,对此她惶恐不解,担忧愤怒,当她尝试去理解,当她看到旅程中这个满面风霜的男人,黑色牛皮一样的皮肤、卷曲的头发,突然觉得自己像张白纸一样平平无奇,不堪一击。她被哈罗德坚定的信念所震憾,并成为哈罗德最坚定的支持者。在家中,她翻开过去的相册,回忆他们的过往,她意识到这些年,无论和哈罗德在一起的日子有多孤独,没有他的世界只会更加孤单。她承认她说过很多言不由衷的话,即使想到的是哈罗德的好,一说出口就又变了味,仿佛否定哈罗德,让他自责,痛苦是他们之间唯一可以做的事。在班特姆,儿子卷入海浪的那天,看到哈罗德解开鞋带,她花了好多年责怪这件事。她忽然意识到,当时的她在海边挥着双手尖叫,一个半恐惧半疯狂的母亲,也没有跳入海里,也什么都没做。如果戴维真的在班特姆淹死了,她也要承担同样的责任。渐渐的,莫琳改变了与儿子对话这种如同神经病似的化解痛苦的方式。莫琳与哈罗德终于理解彼此,那长达二十年的隔阂因为哈罗德的徒步旅行逐渐消融。一个人的坚定是一种格外具有力量的影响力,他人总是因为不够了解而想要束缚你,但那终归不是你真正枷锁。人生如人饮水,冷暖自知,一个人真正需要什么,他自己最明白,自己的人生要自己负责,总是担心别人的看法,但谁也无法承担你的难过与失败。
日子久了,生活麻木无趣,努力工作却庸庸碌碌,拼命养家却隔阂渐增,努力爱孩子却被孩子冷冷拒绝⋯⋯生活的确充满许多局限性,但更多的枷锁是自己给自己套上去的,改变的关键在于你是否承认自己的失败,然后明白自己想要什么,相信自已能够改变一些事情,然后鼓足勇气接受一些未知的,陌生的,痛苦的东西。生命朝圣的旅途,只能靠你一个人独自探寻,别无他法。
若要改变什么时候都不晚,如哈罗德,在生命即将接近终点。借书的结尾结尾,指甲缝里塞着泥土的感觉真好,重新养育一些东西的感觉,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