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饭买到一个干瘪的烤玉米和一个发酸的红薯,我吃了两包干脆面。这真是预料之外的事情, 昨晚路过商店,大老远就被香味吸引,就近时,看到人群簇拥着,热腾腾的蒸汽在炉子边散开,和人的呼气融为一体,走远后,香味仍残留在空气中,回味在脑海里。我决定,明天晚饭就是它。
打破我一切期待的就是期待本身,当我满心欢喜来到商店,恰巧门口空无一人,老板娘热情的招呼我,一边忙着手上炸火腿肠,一边叫来老板给我们包装烤好的玉米和红薯。走远后,我打开玉米,那干瘪黄的发白的模样就已经在透露它的难吃,我试着咬下第一口,果然不出所料。紧接着,我剥开承载着我期望的红薯,里面已经接近黑棕色,尝一口,是酸的。
我不经想到小学时,当冬至快来的时候,外婆家街道上就会有个拖着红薯炉的老爷爷,叫喝着买卖。附近的小孩听到了,就会随着香味跑过去,买个五毛的热红薯,要烤焦的,而我也是那众多孩子中的一员,最爱那烤焦到发亮黏在皮上的红薯肉,是我最印象深刻的味道。再到初中时代,老爷爷见到的次数慢慢少了起来,能碰到一次就狂喜不已,买到就和捡着宝贝一样。再到了高中,便是再也没见着过他老人家。有人说他去世了,有人说烤红薯的微薄收入,在物价高飞下已经不足以支撑他生存了。但我一直相信我自己的认为,他一定不缺钱并且家境不错,烤红薯也许只是他的乐趣,他一定是被他的孩子们阻止了,毕竟南方的冬天是真的很冷。没有记忆里熟悉的红薯味道,高中下课后,同学之间便流行起吃烤玉米。热乎乎的玉米握在手里,加上那玉米粒在嘴里咬开时甜甜的味道,就是当时很满足的幸福。
相比回忆中那些动人的味道,今日所食则让我感叹不已。生活中总会浮现出一些熟悉的碎片,可能是一个场景,一种氛围,一些物质,而与其最紧密相连的便是故乡所承载的。人事变幻无穷,有些是再也回不去。正如董卿在《朗读者》中所说的那般:“地域的故乡,安放我们的身体。精神的故乡,安放我们的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