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哥伦布偶然发现新大陆,我发现你。
你从我的座位前一闪而过,像一颗流星。《弗洛斯河上的磨坊》里,斯蒂芬先生第一次见到麦琪时的心惊,大概如是。
该怎么去形容你才算贴切,春日映入眼帘的草色,森林中清冽的月光,冬日厚薄相宜的晨雾,村庄傍晚升起的袅袅白烟,薄荷味的绿箭口香糖,初中邻座笔下眉清目秀的小楷,空色的共享单车。
我不否认我是见色起意。多么明朗的眉目,一笔一划都是那么写意,罗丹最得意的作品也不及你的万分之一。书生意气,挥斥方遒,不知为什么,每次遇见你,总是想起喜欢的这两句诗。或许几十年后,若能有幸相逢,也许你会让我想起另一个喜欢的词--风骨。
喜欢你说话时语气里的慵懒笑意,一本正经的客气;看到ppt上有我喜欢的球队的球衣,会记得分享;我失意的愤怒,别人不懂的情绪,自说自话的表达,仿佛在自言自语,你却能懂得那份心情;喜欢你去年期末考穿的毛衣开衫,衬衫和毛衣,儒雅且温和;喜欢你能到处游历恣意洒脱,当我困顿于一方见丈的自己。
那些辗转反侧的日子啊,被我剪碎了,信手扔在四月的风里。
可是又完整拼凑于梦里,重蹈覆辙。
我喜欢你。
不特别,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