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想遵守法律规定--有那么几次。但雷克斯(一条可爱的狗狗)不喜欢口罩 我也不喜欢。所以,我们决定冒一下险。一日下午,我又带雷克斯到公园里去,我们跑过一座小山丘的顶部,忽然--那真是尴尬的一刻--我又见到那位法律所赋予的权威,正骑着一匹红棕色的马的骑警,而雷克斯正笔直地朝他跑过去。
我被逮个正着,是无法逃脱的了。所以不等他开口,我便抢先发言:"警官先生,我是被你逮个正着,罪证俱在,没什么借口了。上星期你还警告我,假如不戴口罩、不系上皮带的话,不可让狗到这里来,否则便要接受处罚。”
“是啊,我是这么讲过。”骑警的语气相当温和,“我知道,像这一条小狗,让它在荒无人烟的地方跑,的确是很大的诱惑。”
“您说得对,的确是很大的诱惑。”我回答,“只是,这违反了法律的规定。”
“啊,一条这么小的狗,应该不会伤到什么人。”骑警表示不同意。
“但它可能咬伤小松鼠。”我又说道。
“啊,别把事情看得太严重了。”警察告诉我,“我告诉你怎么办。把这条小狗带到我看不见的地方去--我们就不用再提这件事了。
看,这位警察先生,他身为一个人,需要的是一种“深具重要性”的感觉。所以,当我一再谴责自己的时候,能继续满足他自尊心的,就是对我采取一种宽大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