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承特点
继承:子类可从父类中继承实例变量、实例方法,但不能继承构造器
二、子类重写父类方法
大多时候,子类总是以父类为基础,额外增加新的成员变量和方法。但子类有时也需要重写父类方法。
方法的重写原则:两同两小一大
- 两同:方法名同、参数列表同
- 两小:子类方法返回值类型<=父类方法返回值类型、子类方法声明抛出的异常类<= 父类方法声明抛出的异常类
- 一大:子类方法的访问权限>= 父类方法的访问权限
覆盖方法和被覆盖方法要么都是类方法、要么都是实例方法
三、super关键字
作用
- 在子类中调用父类被覆盖的实例方法
- 在子类中访问父类中被隐藏的实例变量
- 在子类中调用父类构造器
子类不会获得父类的构造器,但子类构造器里可以调用父类构造器的初始化代码。子类构造器中定会调用父类构造器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