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晗新书《想点大事:法律是种思维方式》pdf、epub、mobi
作者简介
刘晗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院长助理;耶鲁大学法学博士;得到APP《法律思维30讲》主理人;主要研究领域为公法、比较宪法和网络法。
刘晗教授
导语
这是一本写给每个人的法律通识书。作者向大众勾勒出了一套完整的法律认知体系:定规则和做决策时要有大局观,要有规则思维、权利思维、程序思维、终局思维、预期思维和权威思维等。
该书今年4月出版后,赢得了业内外多名资深人士的好评,其在豆瓣获得9分好评,当当新书榜稳居前十,并登上过第一,受到法学界、法律界和商业界关注。
“对广大读者来说,这是一本基础性的法律入门书。”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王俊峰说,它“以平白易懂的语言和有趣的方式厘清并构筑法律思维”。
“这本书打破法律的条条框框,提炼出纵观大局的思维方式,教我们‘跳出盒子想问题’,不再就事论事,不再偏听偏信,从现象看到本质,从细节看到全局。”百度集团副总裁、总法律顾问梁志祥评价说。
当当网新书榜排名
作者前言
戴上法律的眼镜,看见更大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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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前不久,我偶然在网上看到一个帖子。一位清华大学经济学专业的毕业生(后赴美攻读法律,现为网络知名人士),回顾自己大学时印象最深的一门课。他说,那门课的老师上课时,“先把肚子搁在讲台上,然后开始口吐莲花。听着他的讲述,你仿佛亲眼看见杰弗逊瞪着办公桌上的羊皮纸大发雷霆、弗吉尼亚军事学院的学生在泥地里翻过铁丝网……”
看到这里,我哭笑不得:这不就是说我嘛。
帖子还说,那位老师用颇为生动的方式,讲解法律案例,传授思维能力,自己深受影响,此后职业发展方向也发生了改变。
这一刻,距离我在清华上第一堂法律课,已经整整七年。必须声明,现在我已经没肚子了。但学生略带调侃的回忆,却让我倍感欣慰。
或许,这就是一位法学教师最想达到的效果:让人不再把法律当成高高在上、繁琐枯燥的条文,而是当成有趣有用的思维方式和人生体验。这样,无论是不是法学生,是不是法律人,都能够有所收获,不虚此行。
我自己在耶鲁大学法学院求学时,最崇敬的教授保罗·W.卡恩(Paul W.Kahn),也一直在试图从跨专业视野提炼法学学科和法律行业的思维精华。卡恩教授是我的博士生导师,也是对我影响至深的人。他的教诲,促使我不断探究法律体系的底层逻辑和深层结构:作为人类最古老的行业之一,作为社会终极责任的承担者,法律背后的“三观”是什么?作为很多国家的精英人士,法律人有哪些独特的“脑回路”,又开了哪些奇特的“脑洞”?这些问题不断萦绕在我的思考之中。
回国教书之后,面向不同专业的学生,我也未曾停止思索:除了培养专业律师、法务、法官和检察官,法律学科能给其他行业的人带来什么启示?在法条、程序、案件和学说背后,有哪些底层思维方式能够跨界移用?如果每个人都能从法律中学到思考问题的方式———它究竟是什么?
这些问题,没有现成答案。但多年探索之后,答案的轮廓也逐渐浮现出来。那就是:超越自我,想得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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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罗马法谚曾言:“法律不管琐碎之事。”法律一般处理的是较大的社会问题,因此需要较大的思维格局。而大的思维格局,对每一个人处理问题都会有所裨益。
这一点在我们身处的时代尤为重要。社会急剧变化,技术日新月异,交往不断扩大——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一个比自己大得多的世界之中;每个人都需要面对超出自身感受的事件和趋势。远方的某个事情,瞬间影响近处;宏观的任何调整,立即波及微观。
可是,个人的视野注定有限。从本能出发,你我都会先关注眼前的个人得失和情感信念。我们因此会对“长传统”和“大人物”定下的规则、作出的决策,感到不解、困惑,甚至提出质疑。
然而,只要你想不断攀登,就不仅要直面更复杂的世界,也要拓展更宏大的视野。这个时候,向那些制定规则、作出决策的人学习大格局思维,就是一种必须。
多年的教书生涯中,我总是不断告诉学生,法律不只是一项专业的技能,也不只是一个职业的专利。法律是一种颇为独特而又普遍适用的思维方式。我想,法律思维的训练也能给你带来直接帮助。
其实,这并不只是我的个人体会。你所知道的很多人物,都是学法律出身:政治家有林肯、克林顿、曼德拉、甘地等,思想家有马克思、伏尔泰、莱布尼茨、笛卡尔、韦伯等,文学家有雨果、巴尔扎克、卡夫卡等,商界领袖则有沃尔玛前董事长罗布森·沃尔顿(Robson Walton)、石油大亨理查德·金德(Richard Kinder)、传媒巨子萨姆纳·雷德斯通(Sumner Redstone)、地产巨头理查德·勒弗拉克(Richard LeFrak)、阿里巴巴联合创始人及“隐英雄”蔡崇信等。到目前为止,美国历史上一半以上的总统和日本的23位首相都是学法律出身,中国也有越来越多的管理者出身法学专业。虽然他们中很多人并没有成为律师或法官,但也都接受过法律思维的训练。
遗憾的是,这套思维方式虽然由来已久,却一直没有以平易近人的方式展现给每一个人。无论是在中文世界,还是在英文世界,讨论法律思维的书一般都是面向专业读者,特别是法学院新生。
然而,法律绝不只是一种实际的精明和专业的技术,还是一种实践的智慧和思维的方法。它不但可以训练工匠和专家,更能够塑造思想者和行动者。
因此,写这本书时,我吸收了法学、社会学、历史学、哲学等学科的理论和洞见,融合我所熟悉的国内外经典案例和法律现象。我在尝试用一套较为整全的体系,为你展示法律思维的底层逻辑。
需要说明的是,这本书展现的“法律思维”,更像是马克斯·韦伯(Max Weber)所说的“理想类型”,也就是从大量经验现象中抽象出来的基本思维模型。毫无疑问,任何抽象都会面临挂一漏万的可能。我在写作过程中也难免受到自身知识与能力的限制。因此,书中如有任何问题,或者可能引发误解之处,欢迎指正与交流。
同样,书中经常出现的“法律人”,也并不是指某个人或某一批人。你可以理解为“拟人”:“法律人”指的是法律体系的设计者和定纷止争的决定者,是“法律思维”这种“理想类型”的化身,是一个社会系统中不可或缺的“占位符”。“他/她”的思维方式与普通人有所不同。而我想尽我所能,为你呈现这种不同,及其给你带来的潜在启示。至于“法律人”的思维好不好、合不合理,则取决于每一个人的“三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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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不是普法教材,不会教你怎么处理具体的法律问题。它要带你去看具体问题的背后,有哪些通用的思考习惯和认知模式;它也不会告诉你某某行为是不是合法合规,而是引领你思考如何在复杂的格局中,寻找妥当而审慎的解决方案。
一句话,它让你代入法律人的视角,学习法律思维的底层智慧。
这些是我希望伴你同行的思考路径:
在作决策的时候,怎么扩展视野、提升格局,怎么探索决策背后的种种价值张力和利益冲突;
在寻找事实、评估风险的时候,如何冷静客观,不被个人情绪所裹挟,不被汹汹舆论所淹没,尽可能在明确事实的基础上进行选择,以及如何在事实不清的情况下作出判断;
在制定规则的时候,如何理解规则本身的性格,并深入体察人性、历史、制度、文化、社会和经验,订立最不令人反感(而未必是最令人认同)的规矩;
在使用规则解决问题的时候,如何综合原则与后果、一般与特殊,作出最不坏(而未必是最好)的决断。
一句话,法律思维会让你想点大事,而且把事情想大一些。运用法律思维是戴着镣铐跳舞,能帮你练习超脱具体纠缠的大思维,学习在约束之下破局的创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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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法律思维,会在多个层面促进你的思维升级。它有助于你跳出被动的规则接受者格局,体会立法者和决策者面临的重重约束及其破局的深层思考。它会提醒你不仅要考虑当时当下,还要考虑过去未来;不仅要考虑单个事件的得失,更要考虑全局的长远利益;它会促使你去探寻大社会如何影响自己的发展,而不局限于自我的小宇宙。
如果你处理问题时,总是对眼前的利益冲突感到举棋不定,你就要考虑“预期思维”:不仅考量当下是否合理,还要去想十年二十年之后是否妥当。
如果你在为一个机构制定规则,就必须要考虑“常人标准”和“易遵守原则”,不能把标准定得太高,让人无法执行,否则不但不会解决问题,反倒会增加问题。
如果你在作判断,为事实不清的问题所困扰,你可以从法律“发现事实”的技巧中学到智慧,尽量减少对于“真相”的依赖,作出“最不坏”的决定。
这就是法律人的思维训练:看起来离你很远,其实离你很近。
实际上,这本书脱胎于我在得到App上开设的“法律思维30讲”课程。在这篇前言落笔之时,已有超过6万用户订阅。
我收到很多来自天涯海角的用户的留言。
一位用户底下的员工和主管闹矛盾,告到他这里。他没有先入为主,而是设定规则,让双方依次摆证据、讲道理。员工说话时,主管沉默;主管说话时,员工沉默。他居中倾听,不偏不倚。按照程序走下来,双方情绪逐渐平复很多,问题最后也得到了解决。这就是运用了“程序思维”。
一位用户部门有同事没买到节假日回家的车票,于是主管出于人性化考虑,同意这位同事买放假前一天下午的票,且不计入考勤。后来,每逢节假日,这个部门都有同事买前一天下午的票,跟主管请示提前走。这就是没有考虑“预期”和“规则的普遍性”。
一位用户说,每节课都让她体会到了法律人的“大局观”。
每当听到这样的诉说,我都感到振奋。我希望,更多的人能从法律思维的大局观中汲取可用的智慧。
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曾说:“法是源于客观事物性质的必然关系。”法律思维,能让你透过纷繁复杂的社会关系,发现规则、制定规则和使用规则。拥有法律思维,你会想得更大,想得更深,想得更长远。
笔耕许久,这是我最期待的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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