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如果下辈子我还记得你,我们死也要在一起……”偶尔又听到这首老歌,忽然与以往有了不一样的感觉。
前天,磊磊告诉我,食道管里长了个小东西,需要动个小手术,正在联系北京的医院。我安慰他,放松心情,不要害怕。说他去北京离中央更近了,拉近了距离,他发了个大笑的表情。我多么希望他真的在轻松的笑着。
因工作,我们见过两三次面。去他单位学习的时候,不怎么热情,不理不睬的。但他的业务很棒,主持告别仪式,声音浑厚,低沉,富有感染力,我们把他作为榜样,称他老师。后来,才渐渐了解,他是一个有大学问的人,怀才不遇的人,爱一个人喝酒的人。古文,书法,楹联,样样精通。富有才,情,趣之人。这样的人才竟然与我是同行,还是个不参与招待的办公室主任,与我一样一样滴。哈哈,有一点点开心,但更觉悲催。
是金子总会发光的,我不赞同。被埋在沼泽地里,怎么发光?磊磊,这般才俊之人,到底发出了多少光呢?机遇,平台,空间,环境,不是他自己能创造出来的。当然,他的努力,创造出了一些价值,但远远不够。
磊磊的消息,让我害怕,让我湿润眼眶。因为上帝成了做错事的孩子。
如果下辈子我还能遇见你,一定好好学习,吃再多的苦,受再大的罪,拼尽所有的力气,帮你找到适合你的舞台!不辜负人生的美好时光。做你喜欢的事,活成自己喜欢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