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上写作的五个理由

“两句三年得,一吟双泪流。”-----题记

喜欢是好奇,而爱是沉重的。我从不轻易用“爱”这个字眼去表达我的感情,因为它代表的意义过于重大,爱是责任。这十几年来我对于写作的感觉总是淡淡的,谈不上喜欢也说不了讨厌,直到现在,我渐渐尝到了写作的滋味,也不禁沉沦其中。

1.享受孤独的静谧

每次夜深人静时,我最喜摆张小桌子在床上,然后只开一盏床头的阅读灯,用铅笔在素描纸上开始写作。听着碳笔尖划过粗糙纸面的沙沙声,看着万家灯火渐渐沉睡,我的大脑就会越来越清晰。此刻十分沉静,春日里我闻见青草萌芽的低吟,枝头花开的浅唱;夏日里我听见一阵阵有规律的蝉叫应和着那几乎不可听见得时针滴答滴答;秋日里我化作十五圆又圆的月亮;冬日里只能看看光秃秃的枝头,望着墨蓝的天空,然后写下这样的感慨:我先变,变成天上的星星,开心时,不开心时

每每心烦意乱时,就下意识的拿出笔纸,开始天马行空地写写随笔,写到哪儿就算哪儿,不拘一格。在纷纷扰扰的世界里,有太多的嘈杂声,有太多的人事芜杂,唯有此刻我才是清净的。热闹是属于别人的,我什么都不要,只要一桌一椅一纸一笔就可以有我的小世界。即使孑然一身,灵魂却是自由的,徜徉着,漫步着,心中萦绕着的都是欢喜与愉悦。这些孤独的时刻,我可以在写作中思考、创作、反省,用写作来驱散内心的迷茫烟雾。这样的孤独其实是一团温暖的篝火,不仅温暖了自己,也散发热量,感染别人。

从前喜欢天天呼朋唤友去哪里哪里新开的桌游店、美食店玩,但每一次欢闹过后心是空落落的。那种迷茫才是真正的空虚寂寞冷。现在,我写着小作文,闲了听听外面哗啦啦的雨滴亲吻地面的声音,寝室外面啪嗒啪嗒的拖鞋拥抱瓷砖的响声,你会觉得踏实、安逸,那舒服的我整个人感觉像是要飞起来了。写作让我整个人都沉静下来。

2.内心的自我满足

“我失去了一只臂膀,就睁开了一只眼睛。”顾城的一首《杨树》不仅让我折服于他的灵气、才情,更是让我对创作心向往之。与其说我喜欢这种可以进行天马行空的想象,倒不如说是我喜欢自己精心雕琢的譬喻和一闪而过的灵感被创造出来的满满的成就感。

自从迷上了写作,下雨天堵车时,我看着远处云雾缭绕的大罗山、近处被打出朵朵涟漪的地面,就琢磨着该写个怎样的段子呢;艳阳天下午在球场打球看见阳光透过道路两旁树木的枝叶投在地上的圆圆光圈,就思索着这能写个啥唯美的小句子那。

你可以说我造作,也可以批评我无病呻吟,可我还就真迷上了这种感觉。有时半夜凌晨惊醒,我看了眼窗外,天空半明半暗,远处的边边角角隐约透出一缕火红的朝霞,于是写下:黎明咬破夜的唇,将一抹鲜血抹于天际。

3.见贤思齐焉

“去年元夜时,花市灯如昼。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今年元夜时,月与灯依旧。不见去年人,泪湿春衫袖。”犹记昔日你侬我侬,花钱月线耳鬓厮磨,到如今,唉,不提也罢,不提也罢。读完此诗,一时间被这文字的力量震撼了,一种悲凉、无奈涌上心头,不禁感慨悲欢离合,人之常情,世间哪有万般如意。

诗词总是这么的美,它的文字精炼却充满智性,满怀情意,充满一种妙不可言的意境,让你被其中或是悲伤或是豪迈或是洒脱的情绪所同化,但你又不能说出它具体的意思。每每看到这些诗词,我心里又是羡慕又是嫉妒,惭愧于自己贫瘠的灵魂,但更多的还是跃跃欲试。虽然我也有自知之明以自己现在的学养写出来的也都些不入流的,但写作这种东西就像医生诊病,写的越多,能力越强。我自问没什么异禀的天赋,不敢说什么要成为大作家,只是想在闲暇之余,紫藤架下,调墨弄笔,诗情画意一番。

4.记录生活

惊蛰时分,春雨淅淅沥沥,滴滴答答,料料峭峭,一整天都下个没完没了,好在不像夏季的阵雨那样阴郁沉闷,这会子的雨仿佛应和着这片大地的生机,氤氲的雨气中满是清新鲜冷,猛吸一口气,吐出浑浊,闭上眼睛,静静聆听世界的呼吸。我随手写下一两句酸溜溜的感慨:杏花飞舞,春雨绵绵,烟雨江南,穿花度柳。

有时我不禁感叹时光脚步匆匆,“岁月不饶人”这句话虽然不应该是我这个年纪的青年人说的话,但我也确实感到时间的无情。它不会因为我的留恋而在某一时刻慢慢逝过,不会因为我的遗憾而让某个时刻重新来过,于是我迫切地想要找到一种便捷的方式记录我曾留下的遗憾,记录那种以后可能不会再有的悸动,记录这段我再也回不去的青春年少。就这样,在一次次的探索与追寻之后,我终于找到了,我发现了写作。就像相机可以将某个美好瞬间定格,写作可以将内心的瞬间乃至一段时间的美好变成永恒。因为不可能有一台相机可以时时刻刻对着你,准备捕捉你的每一个精彩瞬间。况且有些转瞬即逝的美好只有你自己在那一刻才感觉得到,所以唯有文字才能内心的花火定格。

记录和照相一样是简单的机械操作,只要像按一下快门键一样,流水账一般地记录也无不可。但写作却是和摄影一样,需要技巧,需要灵气,需要雕琢。不可避免,它是难学的,但一旦你学会了、开窍了,就再也不会忘记。写作可以更加美好的记录生活,而不是死板地把生活拓印下来。

写作也不像照相那么的写实,它是浪漫的,是主观的,是炫目的。它对生活的记录不是一板一眼,而是风花雪月。“浮云一别后,流水十年间。欢笑情如旧,萧疏鬓已斑。”人生聚散无常,十年重逢,诗兴大作,一份欢情就这样被时光印记,穿越千年,带着扑面而来的欢喜与我相遇。

5.体验不同的人生

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第一次读到苏轼的这首诗,是高三时看的那几本作文杂志上,杂志的每页底下总会推荐一些短小的名句。那一刹我的心就像一根琴弦被深深地拨动了,不是因为共鸣,而是因为渴望。我是个胆小拘束的人,我这十几年的人生都是循规蹈矩、战战兢兢,在父母的训诫下不曾偏离他们为我预设的轨道半步。所以我无比地渴望不羁自由、跌跌撞撞的人生。仿佛间我也束起了发髻,手里拿着一壶酒,左摇右晃,喝的醉醺醺,穿着草鞋,披着蓑衣,手执竹杖,走在风雨中。回头看看,风雨萧瑟又如何,谁怕啊。即无所谓风雨,又无所谓天晴。

写作不就是写人生、体验人生吗。不管这人生是真实的,还是虚拟的,亦或是半真半假,当那一个个主人公形象在笔下诞生,跃然于纸上,嬉笑怒骂地演绎着你的故事(指的是你编造的故事)时,好像你也曾替他们看过那里人世繁华,一尝人间百味,在红尘里摸爬打滚数十载。

我热爱写作,因为我热爱这支神笔下塑造的光怪陆离的世界,它可以是一萧一剑走天涯的武侠,也可以是老来常健忘唯不忘相思的言情,也可以是壮士饥餐胡虏肉的战争。而我每写出一个世界,我就走过了北风呼啸的大漠,烟雨朦胧的小巷和战火纷飞的边疆。人总是好奇自己不曾有过的生活,渴望刺激,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又有种种牵累,所以才有那么多人喜欢看偶像剧,喜欢金庸的武侠。因为通过阅读与想象,作者和我共同营造了一个世界,我是主人公的影子,在梦里看尽繁华。但我现在不愿只满足于看,我更想创造一个世界。

人活一世,本来就会因为各种各样的条框而被拘束。哪怕当今社会舆论再怎么强调自由自主,但风气传统又怎么可能会在短短几十年内发生太多的改变,纵使你有再多的想法也不可能真的抛开父母。但至少写作可以为我的压抑提供那么一扇门去放肆,去放飞自我。我热爱写作,热爱那些个虚构的世界。我笔下的男男女女有多洒脱不羁,现实的我就有多拘谨束缚。他们所有的轰轰烈烈的爱情,刀光剑影的江湖飘荡,是从小被教导要安安分分、不许早恋的我所可望而不可即的。即使我知道有句话是平平淡淡才是真,但你又怎么能阻挡少年人一颗追求刺激的心。

喜欢是入眼的一珠手串,带上喜欢,褪去亦可;而爱是肉长的一截手腕,浑然不觉,断了剧痛。我再也放不下手中的笔,与心中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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