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赞同消除罪犯者的记录,一位阿姨的回答,不是特别特别大,对社会造成严重损害者,我们应该给予从宽处理,我赞同她的说法。
❤️我也认为社会应该给他们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重新接纳他们。如果不是,只会让他们更多的重蹈覆辙。
❤️柴静的《看见》里有这样一段话,说的是上世纪三十年代,上海特区法院院长吴经熊,他签署过不少死刑判决。
❤️他在自传中写到:“我当法官时,常认真的履行我的职责,实际上我也是如此做的,但在我内心深处,潜伏着这么一种意识:我只是在人生的舞台上扮演一个法官的角色,每当我判一个人死刑,都秘密的向他的灵魂祈祷,要他原谅我这么做,我判他的刑只因为这是我的角色,而非因为我的意愿。
❤️我觉得像彼拉多一样,并且希望洗干净我的手,免得沾上人的血,尽管他也许有罪,唯有完人才有资格像罪人扔石头,但是,世上并没有完人。
❤️这段话曾有人给他批注:伪善,但如今,他拿出笔,划去了那两个字,在旁边写上:“人性”。
❤️所以给那些愿意悔改的人一个机会吧,歧视的眼光真的是有毒的,这个世界,唯有爱才能拯救一切,我们应当尽力给予[心][心][心]